新意網須承擔該申請的訟費

新鴻基旗下的新意網集團有限公司去年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香港科技園公司執行租約條款,打擊園內營辦商將廠房分租圖利。新意網其後向法庭申請,將旗下全資附屬公司一名前高層所作的專家證供呈堂。高等法院今午頒下判詞,指出相關證供與本案無關,故駁回申請,新意網須承擔該申請的訟費。

高院駁回新意網專家證供的呈堂申請。資料圖片

新意網於今年4月申請將專家報告呈堂,陳述數據中心行業的常見經營模式、所提供的典型服務、對租用或分享數據中心空間的典型要求等。該報告由新意網旗下iAdvantage Ltd(互聯優勢有限公司)前行政總裁撰寫,惟科技園公司質疑該名專家並非獨立證人,缺乏對將軍澳工業邨的數據中心的專業知識。

法官指出,此案件屬公共法案件,是針對科技園公司訂立的數據中心政策,法庭需按租約條款及相關政策作判決,相關專家報告關注的所有問題均與本案無關,欠缺作供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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