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將於2017年7月1日起實施,該《管理辦法》將大額交易的報告標準由20萬人民幣調整為5萬人民幣。對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丶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丶現金支取丶現金結售匯丶現鈔兌換丶現金匯款丶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金融機構應當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大額交易報告標準:1.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額現金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準均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丶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2.非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準均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丶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3.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境內的報告標準為人民幣50萬元以上丶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跨境的報告標準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丶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新規定主要是為反洗錢,防範外匯資金的違規流出,當企業或個人通過金融機構轉賬,進行大額現金交易,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據報道,大額交易報告不影響企業和個人的正常外匯業務,企業經營丶投資以及個人的留學丶旅遊丶購物等不會受影響,個人的年度購匯便利額度也不受影響。不過,現在購匯額度5萬美金,可以在一天一次匯到國外,新規定實施以後就麻煩一些了,如果不想「被報告」,就需要分幾次匯款。其實出國旅遊購物的話,帶好銀行卡就行了,對於移民丶留學或是投資等有外匯需求的人來說就要受到影響了。從7月1日起,個人跨境轉賬1萬美金以上都有可能成為「懷疑對象」,也存在被拒的風險。如果可以的話,大額交易匯款盡量在7月1日之前進行,避免一些麻煩。相關文章:2017年銀行換匯要填申請書啦 移民買房投資之路被堵http://www.chineseinla.com/f/page_viewtopic/t_989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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