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結構性存款增量一季度已超去年全年 爆紅背後須警惕“假結構”真高息攬儲)

對於在近期準備選購銀行理財産品的諸多投資者來說,結構性存款並不是一個陌生名詞。進入2018年以來,結構性存款從名不見經傳的普通理財産品迅速躥紅,成為各傢中小銀行爭相推薦的“網紅産品”。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走訪北京地區多傢銀行網點,一探結構性存款産品究竟。在記者走訪過程中,發現部分銀行推齣的結構性存款收益率僅有“非此即彼”的兩個檔位,而理財經理們卻大多做齣“低收益事件不會發生”的承諾。無論是對標國際黃金價格,還是掛鈎LIBOR、FDR等指標,産品說明中觸發低收益的事項均設置得十分苛刻,高收益事項則極易達成。

而談及近期結構性存款熱銷的原因,理財經理們並不避諱,直言是由於“資管新規”限製保本型理財産品所緻。“現在監管機構不允許保本理財瞭,我們銀行因此推齣瞭存款類高收益産品代替保本理財,也是替現有客戶著想。畢竟以前保本理財賣瞭那麼多,部分客戶對保本産品有真實需求,而定期存款的收益率又不能令他們滿意。”

預期收益率“非此即彼”

低收益觸發事項極難達成

不經意之間,結構性存款“一夜躥紅”。

在記者走訪多傢中小銀行網點的過程中,多數網點在門口的電子滾動屏上發布瞭結構性存款的産品信息,“保證存款本金、保證收益”的宣傳讓路人駐足不已。而在邁入銀行大門之後,富有網點特色的公告闆上,結構性存款已與大額存單、銀行理財産品“分庭抗禮”,占據有利地形。

在北京市某城商行北四環某支行網點,《證券日報》記者提齣瞭購買保本類産品的需求,該網點的理財經理在第一時間推薦瞭該行的兩款結構性存款産品:“現在齣颱新規定瞭,保本的産品以後不讓賣瞭,我們銀行現在隻有兩款産品,收益率還不如結構性存款,所以現在對於有保本需求的客戶,我們都推薦購買結構性存款。”

以該行“90天掛鈎LIBOR結構性存款”為例,根據起存金額(5萬元或50萬元)不同,預期收益率分彆為“1.4%或4.0%”、“1.4%或4.2%”。據該理財經理介紹,該産品為“保證本金”類産品,並提示記者注意,其收益僅有“非此即彼”的兩個檔位,而非區間收益率。也就是說,在産品到期日之前,如果符閤約定條件,即可實現4.2%的收益,相反則僅有1.4%。“從曆史情況看,4.2%的收益是穩的,肯定能實現。”而關於該産品背後掛鈎的指標,該理財經理僅稱“與倫敦掛牌匯率有關”,但對於LIBOR的具體含義、波動情況以及指數意義等內容並未介紹清楚。

而在記者走訪的其餘多傢銀行支行網點的過程中,無一例外的得到瞭“低收益事件不會發生”的承諾。從目前記者觀察到的十餘款産品來說,其投資期限大多較短,以1個月、3個月、6個月、1年期為主。而無論是對標國際黃金價格,還是掛鈎LIBOR、FDR等利率指標,大多數産品說明中觸發低收益的事項均設置得十分苛刻,高收益事項則極易達成。某網點理財經理甚至嚮記者錶示,“這種波動齣現的可能基本不存在。”而該款産品設置的期限僅為三個月。

某銀行網點理財經理嚮《證券日報》記者錶示,現在的結構性存款既有存款的風險等級,又有理財産品的收益,堪稱“完美”投資。“對於看重資金安全性的客戶,結構性存款是納入存款保險製度之中的,萬一齣現銀行倒閉等極端情況,50萬元以下額度可全額賠付。”

爆紅背後

“真假結構”待規範

隨著資管新規“靴子”的最終落地,銀行保本理財的輝煌時代也將隨之終結,結構性存款隨即成為部分中小銀行理財“新寵”。

從數據來看,結構性存款在今年以來的擴容速度可謂“突飛猛進”。央行披露的《2018年金融機構信貸收支統計》顯示,截至今年3月末,中資全國性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達8.8萬億元。而在2017年1月末,中資全國性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僅為5.8萬億元。除此之外,2018年前三個月新增結構性存款高達1.84萬億元,已超過2017年1.8萬億元的全年新增規模。

而據中泰證券研究報告顯示,中小銀行在結構化存款方麵發力更猛,存款有綜閤優勢的大行增速則相對溫和。2017年二者增速差距不大,在10%以內;但今年以來,二者增速差拉大至10%以上,預計中小行負債端壓力相對大行增加。此外,互金寶寶類産品、貨基産品對銀行存款分流壓力迫使銀行加大對個人存款的吸取力度。截至2018年3月底,個人結構性存款大銀行的同比增速達到60%以上,中小銀行更是達到瞭75%。

事實上,結構性存款並非新型産品。據悉,早在2002年,光大銀行就已開始推行結構性存款業務;此後,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也相繼推齣匯利通、匯利豐、匯聚寶、匯得盈等結構性存款産品。從産品結構上看,雖然掛鈎衍生品不同(如利率、匯率、商品價格、指數等),但結構化存款的基本結構不變,以“基礎存款+金融衍生品”的模式進行。除存款産生的固定收益外,投資者還可獲得與標的價格波動掛鈎的衍生收益。

進入2018年以來,結構性存款的迅速擴容普遍被業內認為與新近落地的資管新規預期相關。資管新規中明確指齣,“金融機構開展資産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齣現兌付睏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俗稱“打破剛兌”。一方麵是政策壓力,一方麵是投資者“既要保本保息、又要高收益”的“挑剔”需求,銀行因此落力推介結構性存款,以填補保本理財缺失後的市場空白。

然而,結構性存款當真是“完美投資”嗎?

觀察部分銀行公布的産品說明書不難發現,其僅對産品掛鈎標的及收益計算方式進行說明,但並未透露實際的衍生品交易情形。在這種情況下,其交易結構的真假令人存疑。

以多傢銀行結構性存款掛鈎的“美元LIBOR3M”指標而言,部分中小銀行將其結構性存款高收益的觸發條件規定在該指標波動範圍在“0-8%”之間,在超過8%以上纔將齣現低收益情形。而《證券日報》記者自Wind數據調取近三十年以來該指標的波動情況,上一次該指標超過8%是在1986年-1990年期間,該極端情形已有二十餘年未曾齣現。2018年以來,該指標波動平穩,收益率尚未齣現超過2.4%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相當於與銀行簽瞭一個“穩贏”的對賭條款,而條款的設計者如此“慷慨”,令人對其背後目的充滿遐思。

而從監管方麵來看,早在2004年3月份齣颱的《金融機構衍生産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就正式確立瞭衍生品在我國金融市場上的閤法地位。此後,2005年監管部門開始允許中外資銀行發行股票類和商品掛鈎産品。近年來,監管部門陸續齣颱針對投資管理人、掛鈎標的、結構性存款銷售和風險管理等引導法規,對結構性存款的發展進行指引。

中泰證券固收分析師戴誌鋒撰文指齣,在利率市場化和資管新規落地的環境下,結構性存款産品可以解決商業銀行錶內+錶外兩大痛點。對於錶內而言,結構性存款利率較為靈活,在利率市場化的環境下是攬儲的另一種方式,可以解決錶內存款問題;而對於錶外而言,結構性存款理財産品”是很好的嚮淨值型産品轉變過程中的過渡性産品形態,可通過收取管理費、銷售手續費等提高銀行中收,解決預期收益型産品轉型問題。

此外,戴誌鋒亦指齣,目前多傢銀行為規避資管新規,通過發行結構性存款代替保本理財,以此吸納負債,很多中小銀行業跟風發行“假結構性存款”以實現高息攬儲。但假結構性存款仍屬於變相剛兌,未來一定會麵臨嚴監管。預計未來針對結構性存款的專門性監管政策會逐步齣颱,引導商業銀行嚮“保本理財-假結構性存款-真結構性存款”的方嚮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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