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講

上一講講到,為了快速找到那輛計程車和四川小姐,專案組向社會通報了案情

「四月二日晚八點半左右,『七八槍案』主犯李建起,綽號『丁棍』,潛逃後返回石市,竄至大時代娛樂城敲詐某房地產經理馬某,當場勒索現金七千元,帝陀手錶一塊,手機一部。持五連發獵槍,將馬雙腿擊傷後逃出娛樂城。時逢我友誼大街派出所民警柴中東在此值勤,柴中東與娛樂城兩名保安當即攔上輛計程車追趕兇手。柴中東臨危不懼,飛身擒拿丁棍,丁棍持槍拒捕,丁棍開槍射擊,將柴東打成重傷,現仍在和平醫院搶救。丁棍乘計程車逃竄,,我們現在要向社會通報的是,逃犯丁棍背負血債後再次行兇犯下滔天罪行,應引起廣大市民與全社會的共同討伐和高度警覺,丁棍乘車逃竄後,又返回案發現場,後在新華路中段改乘計程車逃竄(注意,計程車內有一四川小姐,當晚由青蘋果舞廳被丁棍帶來。)這輛計程車至今沒有查到,四川小姐也下落不明。這兩位知情人,是我們尋找丁棍落腳的重要線索,希望記者朋友們重點報道,以期發動社會公眾檢舉揭發,提供情況威懾兇手,也迫使知情人投案自首。」

第二天,全市各大報紙、電台、電視台等傳媒,都報道了這一篇消息,當地的《燕趙晚報》和《燕趙都市報》還在頭版刊登長篇通訊,報道了柴中東擒拿兇犯而身負重傷的英雄事迹,在社會上引起巨大反響。

向社會通報案情,效果立竿見影,當天下午,那位計程車司機投案自首,四川小姐也被抓獲。

某派出所先期對四川小姐進行了審訊,她交代當晚確實是和丁一住在一起:「我是外地的,之前真的不認識他,我今天早上才知道他叫什麼『棍』,那天晚上,他叫我陪他喝酒,然後說要帶我出去耍,我就去了,到地方之後他讓我在計程車上等他,他沒有給我小費,我不能走,就在那等了快一個小時。」

「你們在什麼地方下的車?丁棍都跟你說什麼了?」

「我來石家莊時間不長,哪條街我看著都差不多,只知道是一個生活區,這個人看著挺斯文,其實就是一個潑皮無賴。下車後,他讓我自己回去,我說你把小費給了我就走,他說我幹什麼了憑什麼給你錢,我拉住他不讓走,他還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揚言要揍我。」

「之後呢?」

「他扔給我10塊錢,還說不用找了,他是成心噁心我,我說你要不給錢,我就一直跟著你,你去哪我去哪,然後我就跟著他走了一陣子,拐個彎,那有個電線杆子是歪的,我印象特別深刻,向右拐是個樓,挺破的,我跟她上了三樓的一間屋。」

「屋裡都有什麼人?」

「除了丁棍,還有一男一女,看著像兩口子。」

「知道叫什麼嗎?」

「不曉得。」

「再見到他們能認出來嗎」

「男的一大早走了,認不得,女的嘴角有個痦子,能認得。」

專案組在四川小姐的帶領下很快就找到了丁棍當晚窩藏的民宅,專門組持槍破門而入,但丁棍沒在屋裡,屋裡只有一個女人。

據調查,當晚窩藏丁棍的房主叫王春霞,當時二十六歲,是石家莊當地某商場的營業員。她交代說:」當時,大概晚上十點半,我的男朋友張新正在家看電視,聽見有人敲門,張新就去開門,進來倆人,男的就是丁棍,女的就是她(用手指著四川小姐)。我當時在看電視機,丁棍進來後,把手裡提的一支槍放在門後。「

「是一支什麼樣的槍?」

王春霞想了想:「大約四十公分,木頭把,棗紅色的,像一條土槍,我只是溜了一眼,沒細看。」

「繼續說。」

「丁棍對張新說,今晚我得住這。張新說,四個人就一張床,怎麼睡?丁棍說,擠擠湊合一晚上,明天我就走,還開玩笑說,實在睡不下,咱四個疊起來睡,然後就和張新閑扯。」

「他們說什麼了?有沒有說打傷人的事?」

「沒有,凈是扯閑嘴。」

專案組看了看王春霞的屋子:「你這個鋼絲床最多一米五寬,你們四個人是怎麼睡的?」

王春霞指著床說:「丁棍睡最外邊,我和她(指四川小姐)睡中間,張新睡最裡面。」

「睡前你們說沒說什麼話?」

「沒說什麼話,我挺生氣的,四個人睡一張床上,尷尬的要死,睡下後不久,丁棍突然坐起來,問張新有沒有圍棋和地圖冊,張新說沒有,丁棍就下床,然後坐在沙發上抽煙,從頭裡掏出來一個手機和一個黑色的打火機,自己在那玩,再後來我就睡著了。」

「講講第二天的情況。」

「第二天早上,我七點鐘就起來了,他們三個還在睡,我到樓下買了點豆漿油條,回來把他們叫醒。他們吃了飯。大概八點鐘左右,張新說出去辦事,就走了。我和她接著睡,到了十一點左右時,我醒了,發現丁棍不在了,她醒著,我問她丁棍去哪了?往下的事,你讓她說吧……」

專案組看看四川小姐:「你說!」

「他說他有點事,要出去一下,我就跟他要錢說,你今天不給錢,哪個也別想去,他說我又沒跟你辦事,我說我從昨天晚上一直陪到你現在,你要是還想賴賬,我就繼續跟著你,他說這個錢的事回頭再說,還說大概兩點鐘左右會回來,並在我手心裡寫了一個手機號碼,我說我今天就要錢,後來,他趁我上廁所時,跑了。」

「那手機號碼還記得嗎?」

「這個記不起來了,那號碼我打過,記住也沒用,根本就打不通,是他編的,之後我就洗掉了。」

「丁棍的槍帶走了嗎?」

「嗯!」

「你知道這人有槍,為什麼還敢纏著他?」

「那種槍在我們四川老家很常見,就是上山打獵的那種嘛,我小時候,在我們村基本家家戶戶都有。」

專案組有轉向了王春霞:「你接著往下說。」

王春霞說:「快到中午的時候,這個小姐找不到丁棍,開始跟我要錢,我說你們的事憑什麼跟我要錢?她就走了,說出去打電話,之後就一直沒回來。」

「丁棍打這之後再沒回來?」

「沒有。」

「丁棍一共在你家住過幾次?」

「總共兩次,第一次是七月份,幾號我忘了,他和他弟弟丁四來這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晨八點,吃完早點走的,再就是這一次了。」

「張新現在在哪?」

王春霞生氣地說道:「今天中午,他來了一趟,挺著急的,說讓我趕緊搬走,這地方不能住了,我問他為什麼?他說丁棍昨晚上拿槍打人了,還是警察,都上電視了,他在這住過,咱得出去躲兩天。我說我沒地方躲,我跟丁棍又不熟,他是你朋友,你要怕你走吧,他罵了我一頓,說我頭髮長見識短,早晚毀我手裡,然後就收拾東西匆匆走了,去哪了我也不知道。」

第二天上午,張新在第一工人文化宮附近被找到,專案組第一時間傳訊張新,他交代了一條重要線索。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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