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中包括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人士

入境事務處由本月16日至昨日,一連4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一連串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曙光行動」、「機靈行動」以及連同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3名非法勞工及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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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曙光行動」及「機靈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28個目標地點,包括花店、食品加工場、垃圾站、住宅單位、餐廳、回收場及貨倉。被捕的非法勞工為3男5女,年齡介乎32至54歲。當中一名女子涉嫌管有及行使他人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兩男兩女,年齡介乎29至76歲。此外,於「冠軍行動」中,執法人員於灣仔搜查了4個目標地點,包括按摩店及餐廳,共拘捕5名非法勞工。被捕的非法勞工為1男4女,年齡介乎28歲至41歲。

入境處發言人指,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發言人又指,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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