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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傳防騙9月1日網訊:近日,北海市人民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犯罪嫌疑人孫某某、閆某、王某、劉某某、鄭某某、金某、張某某批准逮捕。這是廣西檢察機關辦理的首例利用「善心匯」平台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審查逮捕案件。

經查,「善心匯」組織者張某某打著「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的幌子,鼓吹「善心匯」系幫助窮人的組織。該平台要求加入者向推薦人購買一顆「善種子」(每顆300元)即可在「善心匯」系統激活帳號,參與到「靜態」和「動態」模式,除了通過上述模式取得收益外,還可以在交納一定金額,符合一定條件後,晉陞為「功德主」和「服務中心」,優惠購買「善種子」和「善心幣」,再以原價或相應折扣價賣給下線會員,從中賺取差價。「善心匯」組織在無實際投資項目的情況下,通過後台將後入會的會員投資款轉賬給前會員作為本金和返利,同時以獲得下線會員投資額的提成作為個人管理獎,引誘會員發展下線。

2016年初至2017年間,犯罪嫌疑人孫某某、閆某、王某、劉某某、鄭某某、金某某、張某某經他人推薦加入「善心會」傳銷組織,積極發展大批下線,其中: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先後直接、間接發展了閆某、王某等人加入「善心匯」;犯罪嫌疑人劉某某、鄭某某先後直接、間接發展了金某某、張某某等人加入「善心匯」。至案發時,犯罪嫌疑人孫某某、閆某、王某、劉某某、鄭某某、金某某、張某某等發展下線會員超過一萬人。

北海市人民檢察院獲悉案件線索後,院領導高度重視,先後四次派員提前介入,就網路傳銷電子證據提取、參與人員層級、下線人數認定等問題,提出引導偵查取證意見,自治區檢察院偵查監督處派出業務骨幹悉心進行同步指導,經全面細緻審查,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孫某某等7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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