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把電費的問題處理完了,以下文章有點長~~。住外面的朋友或許也可以檢查一下你所使用的電錶是否恰當?有沒有被算成兩倍?一般在外租屋,會使用的電器大部份是 110V,大概只有冷氣是 220V。也就是說,在外租屋如果是獨立電錶的話,應該要有兩個電錶,一個是記錄 110V 的用電量,一個記錄 220V 的用電量。如果用 220V 的電錶去記錄 110V 電器的用電量的話,會多計算出一倍的電量。也有電錶可以同時記錄 110V 和 220V 的用電量,這種電錶會寫單相三線 110V/220V。

  我之前房東用單相二線 220V 的電錶記錄我的用電量,將我 110V 電器的用電量算成原來的兩倍。所以第一次要繳電費時我嚇了一跳,我以前繳電費時,從來沒有這麼貴過。我在 NASA 當顧問的弟弟對電錶的知識很充足,告訴了我原因。雖然我有跟房東反應,不過他們堅稱他們的錶可以同時記錄 110V 和 220V 的用電,所以我只好拍下我所繳的電費和我與其他房客的所有電錶,全都是單相二線 220V 的電錶。

  因為我不想把錢給他們賺,所以我在上星期搬了家。剛才去跟前房東要回一半的電費,過程不詳述,總之成功拿回來了。但如果沒拿回來,我就要去報警了,依照我在 NASA 當顧問的弟弟所言,我可以提出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民事就返還不當得利,損害賠償,刑事就是詐欺取財。我會提出以刑事起訴附帶民事賠償,這樣我才不用花錢,罪名如果成立的話,是會留下前科的。

  有點遺憾沒有跟其他房客說電錶的事,我本來是打算聮合其他房客要求退還電費的,但我在 NASA 當顧問的弟弟叫我不要這麼做,第一,房東知道我住的地方,怕他們對我不利;第二,出社會太笨的人就是會被人騙。感覺我 NASA 當顧問的弟弟挺沒正義感的~~,不過還是得感謝他的知識,因為他懂電錶也懂法律。

  以下補充一些過程,當我要求看台電的電費單時,他回答他們都用銀行自動扣款,所以沒有電費單,真相是,雖然因此不會寄來電費單,卻會寄來一張紅色的繳費收據,同樣的也有記錄用電量,不過我沒有拆穿他,我想多少給他一個台階下吧。那麼如何知道他們是否真的對我們多算了用電量?總錶上面會有號碼,但最前面的號碼通常不會寫出來,所以我去隔壁鄰居家借看電費單,因為同一區的電錶號碼,前面的數字會是一樣的,得到號碼後,就到台電的網站輸入號碼和房子所有人的姓名,就能查到最近一期的總用電量了,果不其然,台電顯示出來的用總用電量根本沒有我們各分錶加起來的多,更何況總用電量還包含了公共區域的用電。我是在搬完家,拿回押金後才跟房東攤牌,免得拿回電費後,再給他們用理由,從押金上扣回去。攤牌的時候,我有錄音,而且也告知他們我都有拍照,其實當時在拍電錶照片後,我故意不把蓋子蓋好是想提醒他們我有留證據。

  最後,我想做人要有點道義,既然房東退還我錢了,所以我文章中不會提供房東的任何背景,我也不會去跟其他房客講電錶的事,但房東手法惡劣又卑鄙,我不能不為全體租屋族著想,故不得不寫下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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