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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廣東省衛計委提出,除兒童醫院外,全省二級以上醫院將逐步取消門診靜脈輸液,其實,這已經是不算「新聞」的新聞了。

早在2012年,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二院率先在全國取消了門診靜脈輸液和門診靜脈使用抗菌藥物。很快,北大醫院、浙大一 院、航空總醫院等醫療機構相繼宣布取消普通門診靜脈輸液; 2015年11月,江蘇省衛計委發文要求2016年年底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門診停止靜脈輸液;2016年1月,浙江省衛計委下發通知,要求逐步停止門診患者靜脈輸注抗菌藥物;2016年2月22日,江西省衛計委發文要求從嚴控制門診輸液,尤其是門診抗菌藥物輸液治療。

據了解,我國並未在國家層面出台禁止大醫院門診輸液的規定,但截至目前,上述省份已明確出台對門診輸液的限制性規定,甚至全面取消。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醫療機構正在加入「禁輸」的行列,不少地區的醫療機構也正在探索取消大醫院門診輸液,可以說,逐漸取消門診輸液已成為業界共識。

那麼,業界對「禁令」存在什麼看法?「禁令」效果到底如何?基層機構又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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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為門診輸液戴上緊箍咒

國家對門診輸液早已三令五申,要求遵守「能口服就不肌注、能肌注就不輸液的原則」,但是,蔚為壯觀的「吊瓶森林」和抗生素濫用的「怪象」依然成為各大醫療機構的通病,對門診輸液說「不」,註定是個艱難的過程。

「我70年代當醫生的時候,那時輸液往往用於吞咽困難、嚴重吸收障礙,如嚴重嘔吐、腹瀉的患者。而現在無論是大病、小病,也不分輕、重、緩、急,都通過輸液來治療。」廣西壯族自治區憑祥市衛計局嚴煥升介紹說。

一方面,由於看病求快、希望治療能立竿見影的心理「作祟」,因感冒頭痛,去大醫院或者到基層醫療機構就醫,主動要求輸液的患者並不是少數。另一方面,醫院對輸液的門檻一直放得很低,在患者的適應證上也控制得不嚴,加上醫療機構和醫生的經濟利益和藥品關聯,輸液產品價格高、回扣空間大,在不需要的情況下,醫生也會給患者輸液,以致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輸液和抗生素的濫用問題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醫患雙方的多種因素造成了輸液的濫用,對患者而言,他們只看到了輸液的好處,卻往往忽視了輸液的壞處。曾在大醫院工作,如今擔任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望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的馬春榮醫生表示,「輸液有好處,也有壞處。講輸液的好處,是建立在患者確實有輸液指征的基礎上的,而對於不需輸液的患者來說,輸液的不良反應要遠遠大於好處,比如處理不當可引發全身性或局部感染、輸液速度過快會增加心臟負擔等等。」

馬春榮介紹說:「相對禁令,安徽對輸液和抗生素使用都進行了合理限制,我覺得這種做法更為科學、妥當。因為在門診中確實有需要輸液的患者。」

接受採訪的多位業內人士也一致認為,對於門診輸液,徹底「一刀切」不合理,應該合理限制。

「多地出台取消門診輸液的規定,我覺得有點極端,但即使全面禁止門診輸液是對亂輸液現象的矯枉過正,也必須承認這是一件好事。」 嚴煥升分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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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政策並結合病情,避免矯枉過正

實施「禁令」之初,醫生面對怒氣衝天、不理解的患者都打退堂鼓,不少醫院管理層對此也頗有爭議。而較早實施「禁令」的航空總醫院,其院長高國蘭表示,即使患者會流失,工作也要做下去,因為其社會效益帶來的深遠意義大於醫院效益。據高國蘭介紹,新規初行時,面對主動要求輸液的患者,醫生會耐心解釋,積極勸導,當遇到實在說服不了的患者,便會將他們帶到醫務部,由醫務部部長親自接待,直到做通工作為止,新規實施半年後,醫務部部長就再也沒有見過此類找上門的患者了。

「主管部門下發文件通知,醫院貫徹執行起來並無阻力,『禁令』的阻力大部分來自患者,畢竟多年來的就醫習慣很難改變。」嚴煥升補充說。

據了解,江蘇省中醫院是江蘇省最早取消門診輸液的醫院,貫徹「禁令」並沒有多大的困難。輸液室的護士長表示,輸液室的患者的確在減少,往年最高峰時每天有800多人,現在每天只有不到300人。

柳州市人民醫院醫務部王慕雲分析說,「實際上,『禁令』並不是『一刀切』,把全部門診輸液都停掉。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患者有7種臨床指征,在診療需要的特殊情況下,是可以給患者輸液的。醫學具有特殊性,不可一概而論,有些情況下,還需要靜脈用藥。比如,化膿性扁桃體炎是一種細菌感染,如果要求患者住院,一般情況下又達不到住院標準,但是有些患者發熱比較嚴重,可能引起敗血症,需要及時控制感染,靜脈輸液給予藥物。所以,醫生既要學習政策文件,還要把握病情,對病情進行評估,因為醫院和醫生需要承擔治療所帶來的風險。所以說,禁令一下,門診輸液量會大幅下降,但不是完全停止。」

據了解,此前安徽省衛計委發布通知,將包括感冒發熱、慢性咽炎、小兒腹瀉等53種常見病列入禁止輸液名單,進一步推進「限抗令」,只有在患者出現吞咽困難、嚴重吸收障礙(如嘔吐、嚴重腹瀉等),以及病情危重,發展迅速,口服藥物在組織中難以達到高濃度需要緊急處理3種情況下才使用靜脈輸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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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醫院被禁,基層更應規範輸液行為

取消門診輸液可以規範抗生素的使用,減少患者的經濟負擔,是安全用藥的大勢所趨。

此前,面對新規不少人擔心,當二級以上醫院不再滿足患者輸液的這一需求時,患者是否會將眼光轉向基層醫療機構,基層醫療機構對此也不會輕易拒絕,因為對基層醫療機構而言,這樣既能增加患者量,又能增加經濟收入。可見,若在禁止大醫院門診輸液的同時,不對基層醫療機構加以約束,大醫院減少的輸液量,很有可能傳遞給基層醫療機構。

柳州市衛計委體改科科長鬍國威介紹,雖然基層醫療機構目前不執行「禁令」,但這並不表示在基層醫院可隨意進行門診靜脈輸液。很多地方的輸液處方也不是隨便開具的,對此也有嚴格的控制。據了解,安徽省定期開展靜脈輸液處方點評,以及對醫療機構進行隨機抽查,並將檢查結果向全省進行通報,並納入對各地的目標考核等方式確保政策的執行。

多位業內專家表示,無論何種級別的醫療機構,也無論是否實施禁令,醫療機構規範、合理使用輸液和抗生素,方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目前,多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都在堅持嚴格開展門診靜脈輸液醫療服務行為日常監測,將門診靜脈輸液管理的檢查結果納入醫療衛生機構年度績效考核內容,與財政補助資金分配、年度評先推優等掛鉤。即使對準許使用靜脈輸液的兒童醫院、二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兒科門診和急診科,也要加大門診、急診靜脈輸注抗菌藥物使用管理力度,逐步降低抗菌藥物使用比例和使用量。

早前,甘肅、陝西衛計委就陸續開始限制衛生室輸液,有些地區甚至全面禁止村衛生室靜脈輸液。江蘇省有些地方要求村衛生室不允許採購阿洛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頭孢克肟、頭孢唑肟、阿奇黴素等藥品。

高國蘭表示,要擺脫「吊瓶大國」的帽子需要醫患雙方共同的努力,對於患者,醫生在臨床工作中應該儘可能地合理引導,改變「輸液好得快」的舊觀念,醫院應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宣傳教育,培養其科學的門診用藥意識,提高自身的診治能力。

當前,除了兒科和急診,上到三甲醫院,下至村衛生室,規範使用抗生素並逐漸停止門診輸液,已成為大勢所趨。因此,無論禁令是否會落到自己的「片兒區」,基層醫生都應該規範自己的診療行為,合理使用靜脈輸液。

本刊記者:王夏玲

排版:劉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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