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4月7日《京華時報》報道,在外界的一片質疑聲中,食葯監總局6日針對上海公安部門破獲的1.7萬罐假冒名牌奶粉案再發公告表示,國產奶粉品牌貝因美也捲入此次假冒奶粉案中。食葯監總局方面還表示,此前之所以公布假冒奶粉符合國家標準的信息,主要是提醒消費者不要恐慌。

政府監管部門忽悠「假奶粉符合國標」,是為了避免消費者恐慌,結果製造了更大的恐慌。因為奶粉直接關係嬰兒身體健康,沒有哪個父母敢拿孩子的生命健康做賭注,一定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職能部門越想要讓消費者相信「假奶粉符合國標」,消費者越會懷疑裡面有問題。何況,上海破獲1.7萬罐冒牌奶粉案件,部分假冒奶粉已流向7省市場,沒有完全進行查收,消費者就要問,「現在市場上還有假冒雅培嗎?我家寶寶正在吃的就是雅培啊」,消費者的心難以落地。

最大的恐慌來自於未知,公眾對奶粉的恐慌,主要來自政府職能部門對政務信息的不公開和隱瞞,職能部門的官員害怕信息公開會造成所謂的「恐慌」,實是害怕信息公開造成對自己不利的局面,害怕上級興師問罪,害怕自己被拿捏到政治生命的命門,於是總是偏向於隱瞞信息真相,選擇性地公布信息真相,對於壞事,則本能地捂蓋子,說謊話,「擠牙膏」,相信在自己的權力範圍內可以擺平這些事。

在這樣的行政生態環境里,隱瞞信息,就是為了掩蓋醜惡,不斷地隱瞞信息,就是不斷地消耗公信力。最後形成惡性循環,哪怕行政部門確實是講了實話,也有一片好心,但是無法取信於民,在信息模糊、甚至自相矛盾的狀態之下,民眾更加恐慌,甚至謠言四起,人人自危,官員妄想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但不如願,反會「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這樣的事例已經太多,上海冒牌奶粉案不過是這種愚蠢案例的又一翻版,其本原因在於政府的法治程度不足,人治因素太濃。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前提是公開透明,政務公開的目的,是要讓政府的權力受到監督,從制度上來避免濫用權力,權力受到有效約束,方為法治之根本。當公權力掌握事關公眾利益的信息真相時,必須告訴民眾,不護短、不避諱,開誠布公,依法處置,否則,就失去了前提。

無論是《信息公開條例》還是《食品安全法》,都明文規定要政務信息公開,比如《食品安全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如有違規,相關責任人要受到行政和司法處分。上海冒牌奶粉案中隱瞞、謊報信息的公務人員是有法不依,知法違法,應該儘快啟動問責機制,要讓他們為自己的亂作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事實上,公眾不但關心職能部門對信息的隱瞞,也關心為什麼中國乳製品行業安全問題一再出現?在經歷了2008年那場大浩劫,給公眾留下了刻骨銘心的傷痛之後,雖然經過多年的整飭,安全問題有了較大改觀,但問題乳製品仍然頻頻在市場出現,與消費者的期望還有較大差距。

特別是,新《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4月已經開始施行,可是就在新《食品安全法》施行之後,光是奶粉問題就不斷曝出。比如,今年2月,又有17家乳企,上了食品安全審計「黑榜」,有的奶粉質量不合格,有的產品未按規定做相關檢測,有的出現問題奶粉未進行整改。之所以會這樣,可以看成是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普遍數量少、時間早、指標低,而且有些指標缺少風險評估依據,標準之間交叉、重複甚至矛盾。一旦用新的「國家標準」去衡量,立馬就變成了不合格產品。

還有,就是一些地方在執行新《食品安全法》時,為了保護地方財政收入和就業維定,有意「遷就」企業利益,採取「變通」手法,對企業食品安全在國標上一降再降,從而導致假冒乳粉也符合國標。

再有就是這一事件暴露出,一些地方執法部門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還有待加強。報道中的奶粉是幾名犯罪嫌疑人通過仿製假冒品牌奶粉罐、商標標籤,收購低檔、廉價或非嬰兒奶粉,在非法加工點灌裝出售的方式,謀取市場暴利。對於這些違法行為,執法部門不能不作為,要及早掌握線索,及時端掉窩點,才可以盡量減少假冒奶粉流入市場。

總而言之,中國乳品業要復甦,要重塑信任,步入良性發展軌道,在國際市場競爭中佔有一席之地,必須要經歷提檔升級的降痛,必須要刮骨療傷,必須要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這個最最基本的問題,這個最最基本的問題不解決,一切夢想都如同建立在沙堆之上。無論企業還是政府,固然要考慮當下的利益,但更要考慮長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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