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男子應某攜帶手錶、項鏈、化妝品、包等貨物入境,卻走無申報通道,未向海關申報任何貨物、物品,後被海關查獲,經鑒定,其偷逃應繳稅額達74萬餘元。11月13日上午,應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在北京四中院受審。

  鐵法新聞網tiefazixun.top報道,今年52歲的應某是浙江人,此前,他曾因攜帶超量消費品入境,被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海關警告並罰款22900元。

  公訴機關指控,應某乘坐JD460次航班從葡萄牙共和國里斯本市出發,於2018年6月18日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入境時他選擇走無申報通道,未向海關申報任何貨物、物品。首都機場海關人員對其檢查時查獲其行李箱內及隨身攜帶的手錶、項鏈、化妝品、包等貨物。經北京海關關稅處計核,偷逃應繳稅額共計743238.67元。

  2018年7月18日,應某接到北京海關緝私局電話通知後主動到案接受調查,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表示自願認罪認罰。涉案物品已被依法扣押。

  對於指控,應某表示認罪。他在法庭上說,當時兒子放暑假回國探親,他跟著兒子一起回來,後從北京轉機回杭州探親。當時他們一共攜帶了三個行李箱,裡面裝了衣服、項鏈等物品,有一部分是幫人帶的,還有一部分是幫女兒帶給朋友的。

  此外,應某還帶了五塊手錶,包括兩塊天梭、一塊理查德米勒、一塊歐米茄和另外一塊舊錶。其中,理查德米勒手錶價值為16萬多歐元,歐米茄手錶13萬多歐元。這兩塊手錶是有償代購,費用一共4000塊。

  下飛機後,應某將表盒與手錶分開,自己隨身帶著兩塊,其兒子帶了兩塊。入關時,應某通過無申報通道,海關關員對其檢查時,發現其攜帶的物品價值明顯超過相關規定。

  海關關員在開箱檢查應某的行李時,發現裡面有空表盒,於是對應某進行詢問,應某則稱表盒是自己花200元買的。但是海關人員告訴應某,將手錶和表盒分開是典型的藏匿行為,加上行李里還有發票,勸他儘快將表交出。在關員的要求下,應某先是將價值較低的手錶拿出,最後拿出最貴的手錶。

  在法庭上,公訴機關認為,應某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逃避海關監管,攜帶貨物進境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應當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於應某經偵查機關電話傳喚到案,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建議判處被告人應某有期徒刑三年,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應某則稱,他在國內是經營KTV和賓館的,在國外也開了KTV,主業是經商,不是干代購的。「我法律意識淡薄,對檢方的定罪量刑建議沒有異議,現在非常後悔,以後肯定不會犯類似的錯誤。」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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