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8 18:48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一名蘇姓男子缺錢花用,以「高雄有賺錢機會」邀台中曾姓友人南下,計畫打劫仁武的小吃部,並花十幾萬元買來2把槍、78發子彈,未料,還沒犯案就在下榻的飯店遭三民警一分局查獲,法院最近將蘇男重判8年半,但判決內容卻意外揭露,原來當初出賣蘇男的「線民」就是他找來的同夥曾男。

判決指出,2016年12月9日,蘇姓男子因缺錢花用,計畫要打劫仁武區的小吃部,遂以「高雄有賺錢機會」為由,當晚邀約遷居台中多年的曾姓友人返回高雄,一起投宿在三民區益大飯店1109號房。

蘇男向曾男提出持槍聯手強盜小吃部構想後,曾男未予贊同,但又無法勸阻,乃於翌日中午,至三民一分局檢舉,受理的蔡姓員警告知須提出具體事證始可成案,曾男遂返回飯店伺機取證。

蘇男為遂行強盜計畫,同月11日晚間自飯店駕車搭載曾男前往五福路某餐廳附近,以3萬多元價格,向不知名人士購買改造手槍1支、非制式子彈49顆及制式子彈10顆,以手提袋放在飯店房內再外出用餐。

曾男為取信警方,遂表示由他將藏槍的黑色手提袋拿回房內,蘇男在車上等候即可,卻暗中以手機拍下槍械子彈照片留存,當晚藉詞外出,二度前往警局給警方看,並表示蘇男還會取得另一把槍枝,待蘇取得第2把槍後再聯繫警方。

蔡姓員警判斷曾男檢舉的線報可靠,為利後續追查,與曾男成立通訊軟體LINE群組聯繫。同年月13日晚間,蘇男又花十幾萬元買來一把0.38吋制式手槍與子彈19顆返回飯店,曾男暗中以line傳貼圖暗號通知警方收網逮人,果然在飯店一樓大廳逮獲蘇男,起獲制式手槍、改造手槍各1把、78發子彈與迷彩頭套、西瓜刀、手套、束帶等計畫犯案工具。

檢方原將曾男與蘇男一併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時,蔡姓員警出庭作證,當初檢舉蘇男計畫持槍強盜小吃部的線民就是曾男,曾男獲判無罪,蘇男則被依違反槍砲罪嫌判刑8年半,併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 蘇姓男子前年購槍計畫強盜小吃部,還沒行動就被捕,高雄地院(如圖)近日宣判意外暴露,出賣他的線民竟是當初找來的同夥。(記者黃建華攝)

    蘇姓男子前年購槍計畫強盜小吃部,還沒行動就被捕,高雄地院(如圖)近日宣判意外暴露,出賣他的線民竟是當初找來的同夥。(記者黃建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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