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教授翻譯fking86 發布:2012-12-03 15:44:44雙語對照 | 查看譯者版本 如此筆耕生涯—諾獎作品譯者論翻譯

求職推薦書上寫這麼幾句如何?「世上根本就不存在優秀的翻譯。最優秀的翻譯錯誤最嚴重。不管我多麼喜歡他們,必須密切注意所有的翻譯。」

或者這麼寫:「哦,你們這些翻譯,不要雞姦我們!」

要不就是:「譯者=叛徒。」

這些人見人恨的傢伙到底是什麼人?既然他們那麼討人嫌,做著壞事,又是如何逃脫懲罰的呢?

好吧,我承認:我就是其中一員。我是翻譯。

誰在指控我們?最上面那句盛氣凌人的話出自艾薩克·巴什維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之口。多虧了一幫翻譯,他在後來的事業生涯中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1978年),並從此改變了對翻譯的態度。他承認說:「既然每一種語言都有其獨特的真理,翻譯恰恰就是文明精神的所在。」

第二句評論來自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他是我們翻譯兄弟們最大的「眼中釘」。他對翻譯不屑一顧,就像蛇不屑一顧自己蛻下的皮。據說他緊盯自己作品的外文譯本,花的時間幾乎和他創作的時間一樣多(上述引語就是他在責罵一名翻譯時不時地用一個同義詞)。

最後,我們必須感謝義大利人提醒我們每一次翻譯都是一次背叛。翻譯究竟是不是一種高尚的職業?

哦,當然,普希金把我們稱為「人類精神的信使」,歌德指出文學翻譯是「全世界最重要、最尊貴的行業之一。」但他們生活在一個相對友好、和善的時代。距現在更近一點的有豪爾赫·路易斯·博爾赫斯(Jorge Luis Borges),他和其作品的英文譯者諾曼·托馬斯·迪·喬瓦尼(Norman Thomas di Giovanni)的關係簡直就像一部斯蒂芬·金(Stephen King,美國當代恐怖、懸念、科幻小說家——譯註)的小說,不過他的肯定態度讓人頗感驚喜:「與作者相比,翻譯的工作更加微妙、更有啟發性:顯然翻譯是緊隨作者、繼往開來。翻譯是寫作的更高層次。」

從我的經歷來看,大部分作家至少能夠容忍其他人用另外一種語言重寫他們的作品——當然,這正是翻譯的本質。有時候,儘管這種情況極少,作者和譯者因翻譯這項工作產生個人交往,或關係融洽如翁貝托·艾柯(Umberto Eco)和威廉·韋弗(William Weaver),或惡劣如博爾赫斯和迪·喬瓦尼。有時作家甚至與其作品的譯者喜結連理!譬如何塞·薩拉馬戈(Jose Saramago)和其作品的葡語-西語譯者皮拉爾?德爾?里奧(Pilar Del Rio),他們兩人在一個偏遠的小島上快樂地生活和工作著。

我曾翻譯過一些中國小說,視這些作家為朋友。一是由於作者對我的信任——他們幾乎都不懂英文,二是他們不迴避別人對其作品中的難點乃至錯誤的質疑,這都是難免的。比如莫言,他憑藉《紅高粱》在上世紀90年代初聞名於世,他就是位仁慈寬厚的人,他對譯者的讚賞不亞於譯者頌揚他的小說。他很清楚,中英文之間沒有一一對應的關係,總是幫忙解釋其作品中隱晦的文化和歷史背景;他明白有些情況是難免的,譯本只能是原作的補充,不可能複製原作。然而,由於作家都渴望自己作品的譯本能夠完全具備原著那樣的讀者影響力,覆蓋儘可能廣泛的讀者,作、譯者之間的關係也就好不到哪兒去。這種渴望常常又帶著對翻譯本質的一無所知,或一種對翻譯的蔑視,或二者兼而有之。

有一位作家,我曾翻譯了他的小說,譯本令人滿意,好評如潮。據說,這位作家猜測扉頁上作者名字下面的譯者只不過是把翻譯任務分發給中國學生,然後只是把英文稍作潤色就出版了。由於我跟他未曾謀面,只能妄加猜測。對於他和其他一些中國作家來說,居然有那麼些人不僅熟諳兩種語言,而且真把這個行當看得比學生作業還重要,並且因為翻譯得不錯就引以為豪,真是不可理喻。

當然,那位作家也許言之有理。我記得1981年我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任教時,從一名年輕的研究生那兒聽到過類似的說法,這位學生是文革後第一批派到美國學習的成員之一。他說起他參與把約瑟夫·海勒(Joseph Heller)的《第二十二條軍規》翻譯成中文的事。因為負責人手裡只有一本,所以就把書撕開,分給班裡的學生,一人一章。為什麼不能這樣做呢?不過就是翻譯而已嘛!

還有一次,美孚石油公司委託我翻譯一本獲獎著作,是關於經濟改革的(譯者從來不能挑書)。作者對外面的世界知之甚少,關於我也只是聽說過我的中文名字罷了。全書600多頁,行業性很強,官話連篇,我苦幹了好幾個月,期間和作者通過幾次電話,頻繁用中文通信。最後,針對我不熟悉的方言和概念,我整理了一個清單,寫信向他求助。也就是在那時,他突然意識到:我是一個外國人,因此不是真懂漢語!那封回信的口氣高高在上,就算是寫給不到10歲的小孩子也過於傲慢了。

翻譯們有充分的理由贊同喬治·斯坦納(George Steiner)的評論:「90%的翻譯都不充分,」但這恰恰是一種認識,知道一部作品一旦譯成外語,它就會發生改變,不過這並不是評判我們工作質量的標準。翻譯的確不充分,但要想擴大優秀作品的影響力、延長優秀作品的生命,這是我們唯一的手段。

當然,翻譯無止境,而原作在出版的那一刻就凝固了。不過,小說和詩歌不同於樂曲或戲劇,寫成怎樣就是怎樣,不是為了拿來表演或再創作;從某種意義上說,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是,作品要擁有更廣泛的讀者群,就必須替換,別無他途。留待譯者解決的問題是,如何應對這項任務,如何處理跨文化交流的複雜性。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磕頭」這個詞(字面意思為,用頭撞地,砰砰作響)。雖然英語難得引入中文詞,「kowtow」卻是其中之一,但西方讀者無從理解不同的語境、細微變化和音調會在中文裡喚起不同的情感。一個人磕頭可能是出於崇敬、懼怕、懊悔、感激以及更多其他原因,翻譯有責任想方設法捕捉各種情境里的特定感覺,辦法要微妙且適當。

有些語言不可能充分翻譯——根本就沒有對應的辭彙,或者有但不充分——而其他的語言有更豐富的辭彙供選擇。我最近和林麗君合譯了一部小說——《塵埃落定》(英譯Red Poppies,意為紅罌粟——譯註),由藏族作家阿來所著——所有的人物都用「天吶!」表示溫和的感嘆。英語最接近的直譯是「Heavens!」(顯然不充分)。在幾個可選用詞之間糾結了半天,我們決定讓每個角色用不同的表達,按不同語境借用比英語表達效果更好的語言。我們用了「Ai caramba!」,「Ach du lieber!」,「Mama mia!」,「Oy gevalt!」,甚至「Merde!」。唉,我們沒能說服編輯。可惡!

當然,有時候譯著可以升華原著,超乎作者的想像。加夫列爾·加西亞·馬爾克斯(Gabriel García Marquez,《百年孤獨》的作者——譯註)曾說,比起《百年孤獨》的西班牙語原著,他更喜歡格雷戈里·拉巴薩(Gregory Rabassa)翻譯的英文版。對此拉巴薩回應道:「這話與其說是恭維我的譯本,不如說是對英語語言的恭維。」詹姆斯·瑟伯(James Thurber)回敬的方式正好相反:一位法國讀者告訴他法語譯本讀起來更精彩,他回答道:「確實,我常常在原著中丟失某些韻味。」

有時別人問我為什麼做翻譯,因為在很多人看來,這是個吃力不討好的行當。(他們猜摸)我的人生經歷很有趣,現在一定了解小說是怎麼回事,所以他們會問,為什麼不自己寫小說呢?我只能說,不是所有的翻譯都是密室里的小說家,而且我認為翻譯的藝術性不亞於創作——翻譯應該能創造出更優秀的東西。針對這個問題,我發自內心的回答很簡單:因為我熱愛翻譯。我熱衷於閱讀中文,熱衷於用英文寫作。我熱愛這個行業的挑戰性、模稜兩可性和不確定性。我熱愛創造性和忠實性之間的衝突,乃至最終難免的妥協。時不時地,我讀到一本令人激動的作品,就抑制不住要把它翻譯成英文的衝動。換句話說,我譯故我在。我知道自己為兩種文化忠實地工作,倍感滿足,這種滿足使我樂於把好的、不好的以及平庸的中文作品翻譯成可讀的、讓人接受的——對呀!——甚至是有銷路的英文書籍。籍。天吶!

初譯:心若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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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來源:washingtonpost.com
  • 原文標題:The Writing Life (washingtonpost.com)
  • 原文地址:http://www.washingtonpost.com/ac2/wp-dyn?pagename=article&node=&contentId=A51294-2002Apr25?Found=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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