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有句話:皮褲套棉褲,必定有緣故!

乍一看,一個二婚女人,不夾著尾巴討好男方,還要求男方買套樓房到女方家倒插門,這得多大的底氣啊?這男方不是頭婚,簡直是頭昏啊,是迷魂湯喝多了,還是被擀麵杖打昏了?

古往今來,男到女家,官宣:上門女婿,俗稱:倒插門。無非以下幾種情況

1,男方家兄弟多,都像模像樣的娶上媳婦比較費勁,趕上哪個人家只生女兒或只有獨女,所以男到女家,倒插門,替女方傳宗接代,給女方父母養老。反正男方還有其他兄弟給父母養老,權當給別人養個兒子,反正窮養的,就當丟了一頭豬。

2.女的喪偶,有一個或幾個孩子要養,自己有原來丈夫留下的房產或田地。在男耕女織的年代,一個寡婦,白天地里沒人干力氣活,晚上會有二流子跳牆過來行不軌之事。如果稍微年輕些,或有點姿色,就成了壞男人的目標和黃臉婆們共同的敵人!沒個名正言順的男人真沒法過。寡婦就找個沒爹沒媽的老光棍,或流落到此的外鄉人到女家搭伴過日子!

不管哪種情況都是男的窮,女的相對富裕些。因為窮,娶不起媳婦才到女方家倒插門。即便是現在的鳳凰男娶了城市的孔雀女,名義上是娶妻,因為距離家鄉遙遠,實際照顧女方父母多些,也是女方家出了大部分財力。那還是板板正的真小伙,嘎嘎新的黃花女。但不管怎麼樣,男到女家,或是經濟上依賴女方小夥子,總是有一定思想壓力的。但不管怎麼樣,男方給自己父母在經濟上減輕許多負擔;或是根本成不起家的人,有了家,哪怕當了現成的爹,還有一個知道好歹懂得溫存的女人,心裡還是平衡的。

尤其現今,很多富二代或條件好的獨生女,即便門不當戶不對,為了真愛,還帶房帶車嫁給窮小子的例子也是很多。聽著.不是倒插門,是嫁!

而題主面對的二婚女,是火星來的嗎?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自信呢?倒插門,女的起碼有個門啊,門是啥?房子唄,你窮的連房子都沒有,怎麼好意思叫男人倒插門做上門女婿?

所以我認為其中必有緣故。那女人風情萬種嗎?題主離了她會死嗎?如果題主不說明緣故,別人無法指點迷津!反正我要是男人,並且娶不起媳婦非得到女方家當上門女婿,那麼我寧可找個四肢有點殘疾,腦袋沒有毛病的;也不找表面光滑,腦袋不正常的。

如果二婚女有病,你恰好有葯,想治病救人,就別在這裡嘚啵得。如果二婚女有病,你沒藥,就轉身回家找媽媽。不過我現在是懷疑你有病,二婚女有葯,那就扔下自己的父母,拿著父母的血汗錢買了房子去二婚女那做上門女婿吧。

有病,得治!


謝邀!

首先,世間萬物,存在即合理。

其次,結婚不是交易,只有愛或不愛,想結或者不想結。別人有提要求的權利,你有拒絕的權利。如果你十萬個不情願,直接跟女方講明白就好。如果女方因為男方達不到自己的要求而取消婚約或者男方因為達不到女方要求而無力履行婚約,那麼你們這個婚不結也罷。

再次,女方既要求男方入贅,又以出嫁之身分跟男方提要求,世俗一點的講有點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意思。魚與熊掌想兼得?貌似有點難。

最後,無論是合理或者不合理的婚前要求,與幾婚沒半毛錢關係。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你所惑!


二婚女要求男方做上門女婿,問題不是很大。但,要求買一套房才同意結婚,條件似乎高了些。

首先,婚姻是以感情為前提,男女雙方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完成婚姻所需程序。在我們中國,如果不是城鎮居住,做上門女婿的,往往是受家庭條件約束,或受出生地環境影響,不得以才為之的無奈之舉。當然,城鎮居住人,不大講究誰住誰家。現實生活中,獨生子女很大一部分婚後生活選擇在女方家庭或婚後所生子女由女方父母照料。現代人之所以做此選擇,主要是出於家庭成員結構考慮,婆媳關係。

千百年來,婆媳關係不親是事實存在,應該說,在我們國家,婆媳之間很難做到和諧共處。

但,在我們現代社會中,尤其是農村社會,受惟有男孩傳宗接代封建思想影響,上門女婿加入女方家族,被人歧視,被排外不可根除。由此這般,有能力的男人,往往不怎麼喜歡居人籬下。

從提問人提問內容中看,我們不難發現,提問人居住地民俗,依然受這個封建思想影響,而且影響的,還相當深刻。

提問人提問中重點提到,女方要求男方做上門女婿,還被要求再購買一套婚房。提問人言下之意,都已經委屈求全了,你還要求我為你買房?

認真說來,這種類似問答,要麼是問著玩,要麼就是發泄。

正常情況,男方身心、性格、工作能力或生存能力不存在問題的話,擇偶條件往往不致於如此自卑。說句實話,男人也好,女孩也罷,是人都渴望擁有一段銘心的愛情故事。當選擇一個二婚女為配偶時,又是做上門女婿,如此這般降低選偶標準,除了愛得死去活來,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女方各方面都比男方優越。除此之外,我們無法說服自己去接受另外的解釋。

我們都知道,婚姻家庭,很難說誰對誰錯。當兩個曾經相愛的人,選擇各奔東西,說明兩者之間都有問題。婚姻是人生大事,離婚對雙方都要造成一定的心理影響。一個離婚人士,完全的從新開始,很難。除非這個人沒有思想。所以說,離婚後,婚姻陰影很難徹底排除。就如人們買二手車一樣,有些是耗油量過大才轉讓,有些是起步無力。總的來說,半路夫妻,如果處理不好,日後生活也是糾結多多。

一個當齡婚姻男,如果有能力自購婚房,說明其生存能力或謀生能力已接近中上水平。假如生理或身體方面沒有缺陷,結婚不算很難,人群中或同齡人當中並不處於劣勢。那麼,當一個人選擇二婚人士做為婚姻對象時,又同意做上門女婿,其實處境已經相當明顯。

如果一個男人有能力置業,又甘心接受女方種種無理要求,這個無奈之舉不符合原則邏輯。

我們拋開二手婚之類的惡說,單從心理上,人們往往很難接受這種現實。尤其是父母家人。

如此說來,女方讓男方做上門女婿,女方本身又是二婚,還要再由男方購買婚房,我們不是歧視二婚人士,從感情上來說,做為男人,我們無法接受。應該說,女方的要求已經脫離了實際。以婚姻為籌碼,要夾男方就犯,這種行為不可取。婚姻應該在平等的態度下產生而非居高臨下施壓。文明社會不提倡類似這種行為。

高離婚率的今天,婚配短缺的時代,部分男性享用二婚女性是形勢所逼。用調侃的方式來表述,那就是,我們應該珍惜社會資源,提高二婚女性的使用率。當然,我們也不能說享用二婚女性的部分用戶行為低端,而是婚配資源確實緊張。

好了,說了女方這麼多,我們都沒有聊到男方這邊,是討論男方這邊的時候了。

如果提問人是事件的主人翁,那麼,男方又把雙方婚事事宜提問網路,看男方的態度變化以及行事方式,事情已經明確,實際上,男方已經持放棄態度。只能說,假如男方沒有更好的選擇,還沒有落實好下家,未來一段時間內,男方也只能抱被入眠。

表面上,男人娶妻是為了傳宗接代,事實上,男人娶妻,用於睡覺更符合雄性邏輯。如果有人硬說是為了完全的傳宗接代,我只能說他虛偽。如果是為了完全的傳宗接代,生完孩子你為什麼不把老婆送人?

基於人性目的,我建議,假如婚房是男方全資購買,事實存在於婚前財產,你管他爹他娘的什麼上門女婿,先把女人弄回來再說。眼下寒冬將至,可憐的孩子,我怕你冷天睡不好覺。

二婚對象,經歷了風雨交加,說虧不虧,說賺不賠。蘿蔔青菜各有所愛,合理與否,個人態度。

不過,下決心娶人家之前,你得先了解清楚,女方離婚是什麼原因?什麼都不知道,結完婚才知道自己娶了個不下蛋的母雞,你丫的,殺了煲湯也吃不完啊。

前陣子,我侄子說,他網上談談一個三婚女性,問我能不能娶?

我說,是離婚還是喪偶?尼瑪,如果三婚都是喪偶,你不嚇死寶寶才怪?娶回來二年你人都沒了,老婆還是別人的啊。

所以說,婚姻大事,慎之又慎才行。最後,祝你好運,抱得美人歸。謝謝邀請。


謝頭條好友之邀。女方二婚要求,一是上門,二是買套房,這合理嗎?什麼是合理,各人的理解不同,情緒表現不一很正常。我的看法是,要求加上選擇等於合理。

女方二婚,也許從第一個婚姻中領悟到什麼真諦。對再次婚姻提出,上門加買房,認為這才合理。但這只是合理的一半叫理論。有沒有男士願意為女方的理論去付出實踐,這才是合理的真實有效部分叫存在。如果有男士這樣做,哪就合理,如果沒有男士這樣做,哪就不合理。二婚女的要求不犯法,我們要做的只是等待。


好多事,自己多照照鏡子就明白了!要求別人,不衡量下自己!人家不是條件不好或者真心喜歡你,他有必要找二婚的嗎???


只要雙方青梅竹馬,情投意合,恩恩愛愛,美滿幸福,歡歡喜喜,諧老白頭——其它無所謂。您說呢?謝謝邀答!


不合理呀!對男方是侮辱。二婚就是天仙也不如未婚的,上門女婿,還買房。能買房還做什麼上門女婿呢?女人有病,心地不善良。分手吧!


沒有看出來,這種要求的合理性在哪裡?男方如果能買的起房子,還用做上門女婿嗎?

上門女婿是指沒有經濟能力娶媳婦,或是家庭其它條件都不好,女孩子不願意到男方來,才去當上門女婿的。

女方讓男方買房,還要當上門女婿,這豈止是不合理,是霸道。但願有男人願意買個樓房再去當上門女婿。

男方也該冷靜的想想了,有必要這樣嗎?女方有誠意嗎?讓人難以理解。

心甘情願去當上門女婿的畢竟是少數,但是再帶著一套房子去上門,那個男人願意,請在評論區留言了。

有一廂情願的,也有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有什麼好問的,願意了,就行動吧!


不僅合理而且還是非常合理,不過要求還是太低了,應該要價值一個多億的別墅 1000萬的彩禮,2000萬的豪車,還要碩士畢業,身高不得低於1.8米,相貌要比年輕時的劉德華還好,婚後男的必須一切聽女的吩咐,孩子必須跟女的姓。只有這樣才能滿足,否則一切免談!


謝謝邀請。個人認為,上門女婿的含義是女方需要準備房屋彩禮之類的,男方過去和女方及其家人生活在一起。既然女方要您這邊買房,您就不算是上門女婿吧。而且,現在婚姻法對房產規定的如此清晰,即使您買了套房也不會有什麼損失。如果真的喜歡對方,初婚還是二婚有什麼區別呢,既然您著重提到了二婚和買房,看來您對這段關係並不是特別歡喜,請您謹慎思考。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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