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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者心得體會

2009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會議上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這部《禁毒法》全面、科學、系統的闡述了我國禁毒工作的目的、方針、責任、措施等一系列的問題,《禁毒法》的頒布與實施對我國的禁毒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為我國的禁毒工作開創了新的局面。

《禁毒法》的第二章詳細地介紹了禁毒宣傳教育的內容,對於一名從事禁毒宣傳的工作者來說,這也是我們要學習的重點。通過學習《禁毒法》自己也有了一些初步的體會:

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禁毒宣傳教育。

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現有禁毒教育展、北京禁毒在線網站、多媒體等3個主要的禁毒宣傳平台,放眼全國可以說目前基地的無論是從基地的硬體條件還是禁毒宣傳的專業度上都是全國最高水平,在充分的利用這些資源的同時,我們還應該與時俱進,針對不同層次的群體開展我們的工作,使我們的毒品預防教育貼近大眾提高教育的效果。目前,多媒體教育部正在製作的毒品預防教育公益廣告,北京禁毒在線網站開展的線下培訓,陳列接待部的模塊講座與增設的遊戲互動參觀環節等活動都是對於毒品預防教育方式、方法的探索與擴展,並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與反響。

學生是禁毒宣傳教育的主要群體。

《禁毒法》中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禁毒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協助。由於青少年的心理特點與自我保護的意識不強,決定了他們是吸毒、染毒的高危群體,另外由於吸毒的不可逆性造成青少年吸毒的危害巨大,這些都決定了青少年成為我國禁毒宣傳教育的主要群體。從參觀禁毒教育展與北京禁毒在線網站線下培訓的反饋的信息來看,學校對於禁毒宣傳教育的需求也非常的大而且通常希望我們能夠向學生在宣傳一下吸煙與網路成癮的一些內容,這些需求的成為我們日後開展禁毒宣傳教育的廣闊天地,如何針對青少年的心理與特點開展禁毒宣傳教育也成為日後我們工作的一個課題。

禁毒宣傳教育是整個社會的共同的責任

《禁毒法》中明確規定了,各種媒體、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私人企業等各種團體都有禁毒宣傳教育的責任,這就使禁毒宣傳教育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的責任。目前我國的禁毒宣傳教育的力量還不夠強大,需要各種各樣的力量參與進來,大家共同的來營造無毒社會、***社會。作為專業的禁毒宣傳教育單位,要主動的幫助和配合社會各種團體開展禁毒宣傳活動同時還要不失時機的聯合社會各種力量擴大禁毒宣傳教育的影響力,把禁毒人民戰爭真正的落實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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