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日電)行政院官員今天說,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被查獲多次讓「非青年」住宿,與一般旅館業無異,政院日前發函給交通部與教育部,將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納為旅館業管理,改隸交通部主管。

官員說,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原由教育部主管,104年立法院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刪除該法第24條第3項,亦即救國團經營青年中心的母法法源,今年6月20日教育部再廢止「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如此一來,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已無由教育部主管的適用法源。

救國團雖然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70-2條主張,「青年活動中心」係非以營利為目的,並且供特定對象住宿的場所,依法只要在114年取得旅館業登記即可,,試圖為青活動中心繼續營運爭取緩衝時間。

不過,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卻被教育部多次查獲,讓非青年的一般旅客入宿,並非只提供「特定對象」住宿,與一般旅宿業已經沒有什麼差別。

官員說,因此救國團青年活中心不該再由教育部管理,而是回歸一般旅館業,改由交通部主管;救國團若要經營旅宿業,就須按相關規定申請旅館執照。1070701(編輯:陸倩瑤)10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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