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日電)蔡姓男子涉嫌讓張姓女友施用混合型毒品,張女昏厥失去意識後,蔡男未將她緊急送醫,因而死在浴室中;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近日依違反藥事法判處蔡男9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酒店工作的蔡男,於民國105年12月底至106年1月初,在住處多次拿內含PMA、PMMA及MDMA成分的搖頭丸及毒咖啡給張女接續使用,導致張出現眼神渙散等不適症狀,後來更身體抽蓄、失去意識。

蔡男發現後為規避刑責,沒有將張女立即送醫,反倒是灌張女牛奶、蜆精,想讓她催吐,導致張在106年1月2日因中毒性休克死亡。

蔡男見狀仍未報警處理,還外出購買飲料,返回住處繼續施用毒品,正巧他的黃姓前女友打電話來,發現他聲音虛弱,因此前往查看,看到張女赤裸死亡趴臥於浴室內,蔡則是意識不清,鼻子有白色粉末癱坐地上,通知救護人員到場處理。

警方獲報到場,將蔡男移送法辦,檢方偵辦後依法起訴。

法院審理時,蔡男坦承和張女發生性行為時用藥助興,但沒有預期她會死亡。

法官審理後認為,蔡男明知內含PMA、PMMA、MDMA等毒品成分的搖頭丸等毒品,對於人生命、身心健康具有高度危險性,竟然還給張女連續施用,導致她死亡,而且也未能與張的父親和解及取得諒解,難認犯後態度良好,因此認定蔡轉讓禁藥致人於死,依違反藥事法判處他有期徒刑9年,全案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0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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