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四間投資銀行,包括瑞銀集團、大摩、美林及渣打,對4間投行合共罰款近8億元,是歷來罰款金額最多的一次。瑞銀更被暫時吊銷為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牌照一年。證監會指有關機構,為個別上市個案擔任保薦人時,未有履行應盡責任。

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張華峰說,過去見過不少上市公司,上市不久就「變樣」,出現資金、業務等問題,如作為保薦人應更小心審查有關公司的數據,是否符合事實,對市場及投資者都有好處。

張華峰透露,曾聽業界朋友說,有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向保薦人表示公司帳目無問題,保薦人就當作已經查核。張華峰認為,有關做法不盡責,他指出,不少內地企業會有不少方法,掩飾帳目或提供不確實數據,因此保薦人角色重要,要去進一步核實及作專業審查,才將有關數據放入招股書,推薦給投資者。

張華峰表示,中港兩地金融市場交流越見緊密,希望本港證監會與內地中證監,加強合作,證監會繼續加大力度監管,令本港金融市場更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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