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共居」公司招募業主放盤,協助配對年輕租客分租單位。

本港樓價居高不下,年輕人搵屋困難。資料圖片

本港樓價居高不下,年輕人搵屋困難,市場衍生青年宿舍、分租共住的需求。不過有「共居」公司近月積極招募業主放盤,協助配對年輕租客分租單位,並包辦日常管理,從而收取佣金,惟公司及員工均無地產代理相關牌照,涉嫌違反《地產代理條例》。記者早前佯裝有意放盤的業主,發現其公司在未確實單位來源前,率先在網上招租,職員聲稱為「試市場反應」,並指單位目前已有十多人有意承租,反應熱烈。惟地產業界提醒,無牌代理不受監管,一旦發生租務糾紛,業主隨時追討無門。

本港樓價居高不下,年輕人搵屋困難,市場衍生青年宿舍、分租共住的需求。

共享經濟理念下出現Uber、Airbnb等的網上平台,在市場有龐大需求,但實行時均遭到現有法例的挑戰。據知,一家名為「Coliving.hk」的公司,近日在網上宣傳「共居」理念,更公開招募業主,聲稱可配對租客入住,解決年輕人住屋問題。

記者早前佯裝業主,聲稱手上有一個位於九龍區的三房單位可供放盤,獲Coliving.hk聯合創辦人周翃宇回覆,並索取單位位置、呎數及基本圖則等資料,一星期後向記者提交合作方案。她稱,單位三個房間可供五人入住,分為兩個雙人房及一個單人房,單人房預計可收取月租九千元,雙人房則每人五千元。單位租金收入未扣除其他成本,可達二萬九千元。記者比較區內地產代理同類單位的租盤,其標價僅二萬四千元,換言之,「共住」後的租金收益可大增逾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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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翃宇解釋,公司提供「共家計劃」及「託管計劃」兩種合作模式,前者公司將擔任「二房東」,亦以二萬三千五百元月租,承租記者的單位,自行招租及管理;後者則與代理相似,其公司會先為單位提供布置建議,成為共住空間,再配對合適的租客。她續說,在「託管計劃」下,業主須分別向Coliving.hk及租客簽署服務協議,公司將向業主收取總租期租金百分之八作為佣金,其公司將派員管理房間及處理租務,「扣除水電煤雜費後,你每月實際收益有二萬七千五百元左右,比純粹租出單位,有更高的租金收益。」

然而,早在周翃宇與記者見面前,Coliving.hk的網站已率先公布旗下的「共家」單位及租金,其中一個單位的資料更與記者聲稱的單位相似。周翃宇解釋,此做法是公司的市場推廣策略,「我們想先定一個價,試一試市場反應,並加快招租進度。」她稱,記者的單位在網上公布數日,已有十多人表示有興趣,反映需求熱切,她又向記者解釋公司創立的原因,稱其老闆早前改建旺角唐樓單位為「共家」後,接獲過千人申請入住,「他見到個市場很大,但要整幢樓改建要用上一年的時間,倒不如找更多人加入,令幾個月內就有單位供應。」

不過,Coliving.hk的做法疑涉及違法行為。身兼地產代理監管局成員的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榮譽主席謝順禮認為,Coliving.hk的網頁內容與租務廣告相似,而且公司的角色既安排租客睇樓,亦負責商議租金,為雙方訂立約束性協議,並從中收取佣金,業務與地產代理十分相似,如公司及代理人未有取得相關牌照,有機會違法。執業律師蘇文傑亦相信,Coliving.hk的業務有可能違反《地產代理條例》。而在地產代理監管局的牌照目錄內,搜尋「周翃宇」、「Coliving.hk」等關鍵字,惟並無相關紀錄。

謝順禮指出,地監局對地產代理有一系列的工作指引,包括代理租盤前,要先取得業主的授權書,並進行查冊等資料核對工作;刊登單位放租廣告時,更要載有樓盤編號及更新日期,方便追溯。他坦言,如地產代理不受指引約束,工作將極有彈性,但一旦發生爭拗,地監局亦難以追究,「如果有顧客被你的太古城招租廣告吸引,怎料來到你卻只有康怡花園的單位,懷疑受騙,但無牌的話,地監局就無辦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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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續說,地產代理的作用除了促成租約協定,亦負責解決雙方糾紛,「如果業主遇上不願交租又不願走的租霸,要動用執達吏收樓,費用由業主負責還是該公司負責?」他坦言欣賞新公司的創新理念,但須確保業務不違反法例。

記者昨日向Coliving.hk的「老闆」黃兆麟質詢,他未有正面回應公司是否取得相關牌照,但強調亦非中介人或代理,「是配對平台,與業主是合作夥伴關係。」他形容業務仍未落實,又稱不是為了逃避監管責任而不獲取牌照,「我們也是well educated(受良好教育),要有牌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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