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 我空軍擊落英國客機 中央人民政府深表遺憾

  • 發表於:2011-04-05 18:52:16
  • 1954年7月23日,在我國榆林港南部海域上空,出現了一架外形酷似軍用飛機的大型飛機。當時,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海口空軍某師的兩架拉-11戰鬥機,正在三亞海域為蘇聯、波蘭油輪護航,在發現了這架飛機後就將其擊落。事後查明,此飛機是隸屬於英國的香港國泰航空公司的一架DC-4客機。事件的發生震驚了世界。7月24日, 英國首任駐華代辦杜維廉就此機事件向中國發出照會。同日,美國國防部部長威爾遜以救援這架民航機為借口,派出航母戰鬥群抵近海南島。中國南海的形勢驟然緊張,戰爭大有一觸即發之勢。但不久以後,中英雙方很快便偃旗息鼓,危機得以化解。

    南海地區暫時恢復了平靜。但是,事件的發生和化解,卻給後人留下了一個欲說還休的謎團。我空軍為什麼要擊落一架英國民航客機?危機究竟是如何化解的?近些年來,隨著有關檔案的陸續解密,這件歷史謎案的真相逐漸浮出了水面。

    擊落前後

    根據近些年我國外交部的開放檔案和其他有關資料的記載,擊落英國這架民航機的情況大致如下:北京時間7月23日上午7點45分左右,隸屬於英國國泰航空公司的一架登記號碼為VRHEU的DC-4型號客機從新加坡起飛,抵達曼谷後繼續返港。機上載有機組人員6人,乘客12人。這架飛機在北緯18度、東經110度海域上空以9000英尺高度飛行時,副駕駛員發現 「帶有紅色塗漆標誌,頗與日本零式戰機相似之低翼、活塞發動機,奶油色之戰鬥機兩架,此兩架飛機尾隨於該客機之後並似用燃燒彈向之射擊,致使該機兩架發動機起火」。當飛機受到攻擊時,機上華籍通訊員按指示立即發出求救訊號,並在飛機墜海前不停地重複。機長則在兩戰機之間不停做出逃避動作,並從9000英尺急速向下俯衝。飛機先後失去尾舵、襟翼。下降至1000英尺高度以下,兩架戰機方才停止攻擊。在攻擊開始後約兩分鐘,飛機以160節的速度,在海面迫降成功,右邊機翼與機尾在迫降時折斷。部分生還者成功離開下沉中的飛機殘骸。機長及副機師約於兩分鐘之後方才爬上充氣式救生艇,並救起其餘客人。

    飛機墜海後,一架法屬越南航空的民航機正飛行在現場附近,收到求救訊號後,即改道前往現場,發現了漂浮在海上的救生艇。隨後,法國從最接近事發地點的越南,派出一架PB4Y型飛機到場。駐香港的英國皇家空軍,從啟德機場先後派出一架軍用York 型運輸機、一架桑德蘭水上飛機、兩架黃蜂型戰鬥機到場搜救。美國空軍得到消息後,從菲律賓克拉克空軍基地先後派出航空拯救隊的兩架格魯曼SA-16信天翁式飛艇協助搜救。中午12點左右,香港民航局以最高波段將英國方面派去搜尋救援失事飛機的英國飛機型號、編號、標誌等告知廣州白雲機場,下午2點左右,白雲機場方面答覆:「現在已經在那個出事區域的桑德蘭式飛機可以仍留在那裡,但任何其他作戰飛機如接近海南島時將予以攻擊而不預先警告。」下午約1點05分,美軍航空搜救隊的首架SA -16於達飛機失事海面。機長傑克上尉盤旋半小時後,選擇在海南離島「大洲」附近海浪較小處降落,救起所有生還者。之後,SA-16以噴射引擎輔助起飛,於下午5時30分抵達啟德機場。其中一名女乘客於降落前身亡。此次事件造成8人死亡,其中包括2名英國人和3名美國人。

    交涉詳情

    在飛機墜海後不久,英國外交部即通過駐華代辦處先後兩次照會中國外交部。但是,當時英國方面對飛機墜海的詳細情況還不十分了解,所以在當天的照會中,僅向中方通報了飛機遭襲墜落的簡單情況,並提出請中國方面有關部門予以協助。7月24日,英國駐華代辦杜維廉奉英國外交部長之命正式照會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章漢夫。在照會中,英方根據被救飛機駕駛員的口述,較為詳細地描述了飛機墜海的前後經過以及兩架攻擊此客機的戰鬥機外觀。認為是中國的戰鬥機擊落了該民航機,並向中方提出嚴重抗議,要求中國政府對此事負責和賠償。7月25日,英國駐華代辦處再次照會中國外交部,根據此客機旅客的陳述,詳細描述了擊落此客機的兩架戰鬥機外觀的情況。

    中央得知這一消息後,立即指示外交部著手調查和處理。7月25日,中央批准了由外交部副部長章漢夫草擬、劉少奇修改的照會。26日,章漢夫代表中國政府正式復照杜維廉:「最近日內瓦會議的舉行及關於恢複印度支那和平達成協議,國際局勢獲得緩和,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都為之歡欣鼓舞。然而,在此期間台灣蔣介石殘餘匪幫的飛機,向包括海南島在內的中國沿海地區和島嶼較前更加擴大騷擾範圍,並空投特務潛入中國境內,對前來中國通商的各國商船進行海盜攔截,力圖製造亞洲緊張局勢。因此,在中國沿海地區和島嶼經常發生戰鬥。據我軍事機關收到來自海南島方面的報告:7月23日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巡邏機在海南島榆林港上空執行巡邏任務之際,曾經與一架蔣匪飛機在該上空遭遇,發生戰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得知此消息後,即行多方面調查,始知該飛機實系英國所有的運輸機,被我巡邏飛機誤認為國民黨匪幫飛機來侵襲我榆林港軍事基地者。發生此項不幸事件,實完全出於意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對於此次英國運輸機的意外不幸事件表示遺憾,並正在採取適當措施予以處理:對於此次事件中傷亡者極其親屬表示同情、關懷與慰問,對於有關生命及財產損失願意給予適當的撫恤與賠償。」

    接到中方的復照後,27日,英方照會中國政府,提出四點:第一,英方認為海南島軍事當局報告中所指的戰鬥令人費解。因為該運輸機完全是非武裝的,並有明顯的英國標誌。第二,英方要求中方對造成此次事件的負責人員予以懲戒。第三,中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第四,關於賠償有關生命及財產損失。

    7月28日,章漢夫與杜維廉就此事舉行會談。會談中,英方提出如下要求:第一,對有明顯標誌的英國運輸機進行攻擊的原因做出解釋,希望中方的答覆能滿足英國政界的輿論。第二,英方希望中方明確說明正在對有關人員採取紀律處分。此外,杜維廉還奉命代美國政府向中方提出兩項抗議。對英方的要求,章漢夫首先重申了中方照會中的精神,並承諾調查後另行答覆。至於英方代美國提出的抗議,章漢夫明確表示不能接受,認為英國運輸機發生意外事件,是中英兩國之間的事情,與他國無關。8月4日,章漢夫致信鄧小平,彙報了英方提出的三個要求,並請示處理意見。5日,鄧小平批示:此事已與總理商定,暫不答覆。

    經濟賠償

    在7月26日的照會中,中國方面已表示願意對有關生命及財產損失給予適當的撫恤與賠償。由於新中國成立不久,對解決此類國際爭端的知識和經驗還很缺乏,因此,事件發生後,中央即指示有關部門就責任和賠償問題分頭進行研究,以便提供參考意見。7月28日,軍委民航局向中財委提供了一份較為詳細的資料,主要涉及四個方面的問題:一、被擊落飛機所屬公司的情況;二、被擊落飛機的作價問題;三、旅客行李貨物的賠償問題;四、空勤人員的賠償問題。根據上述資料,軍委民航局認為對這一事件的處理,還應考慮到以下幾種情況:一、領空權的問題。認為每一個獨立國家對其領空都有完全和絕對的主權,我國非芝加哥航空公約的簽字國,而且與英國或香港政府之間並沒有任何航空協定,因此,英國民航飛機沒有穿越我國領空的權利,中方沒有負全責的必要,這一點英國政府應當明白,現在我國政府願意賠償只是說明我方合情合理的態度。二、提出要求賠償的地點問題。認為根據國際慣例,對此次失事問題的交涉只能是香港政府或英國政府。三、關於生還旅客的問題。認為按照國際各航空公司的一般慣例,應予以生還乘客適當的照顧和必要的治療。治療費用不應超過對死亡者的賠償費用,可以根據對方要求做合理的考慮。四、要求賠償的具體數字問題。認為賠償數額應首先由英方正式提出,在提出要求時,應有必要的根據和足夠的資料證明,再根據對方提出的資料和根據,並結合我們所掌握的情況以及處理本案的總的精神,進行審查後決定。

    9月15日,英方就賠償問題照會中國政府,提出總計36.7萬英鎊的賠償要求,其中包括:1、飛機損失計25.2萬英鎊;2、行李及貨物損失計3萬英鎊;3、生命損失賠償7.5萬英鎊;生存者所受傷害及災難賠償計1萬英鎊。10月21日,中國外交部歐非司司長黃華就賠償方案問題上報章漢夫和周恩來。報告首先詳細說明了英方要求賠償數字與我方調查數字比較的情況。其次,在關於賠償計算問題上,報告認為為避免糾紛造成拖延而帶來政治上的不利,主張不算細賬,只談整數。最後,報告提出兩種賠償意見:「一、全部答應英方的要求,不再討價還價,以求迅速結束此事」,「雖在飛機項目中差別較大,但為了政治上追求主動,不因細節而拖延時間使英方作為誹謗我的借口,似可以一次全部付款。二、立即完全承認英方關於行李貨物、生命損失及生存者傷害等三項賠償要求」,「但對英方飛機賠償要求,可要求英方提供計算標準,在適當縮減後,再達成協議」,「我們比較傾向於第一種方案」。當天,章漢夫和周恩來批示,同意照第一方案答應英方要求,即予賠償。

    10月23日,中國政府就賠償問題照會英方,同意英方提出的賠償要求。11月1日,英方復照,對中方的處理方案表示滿意,並認為該事件已經結束。11月18日,外交部辦公廳將36萬7千英鎊的支票隨照會遞交給英國駐華代辦處。11月19日,英國駐華代辦處復照中國外交部對接到支票一事予以確認。至此,中英雙方關於賠償問題的交涉告一段落,同時,這也標誌著由於誤擊英國民航飛機事件而引發的中英外交爭端基本解決。

    原因追溯

    事件發生後,有西方媒體認為,這是中方有計劃有預謀的一次襲擊事件。理由是中國得到情報,認為這架飛機上有美國或英國的重要人物。還有一種說法,說客機被擊落時,發現海南島附近有蘇聯潛艇,意在說明此次事件是中蘇共同策劃的。但這兩種說法都沒有找到任何資料證明,不足採信。實際上,在冷戰歲月,誤擊民航飛機事件在世界各地時有發生。例如,1950年7月24日,一架利比亞 DC-3 飛機被以色列戰鬥機迫降,3人遇難;1952年4月29日,一架法國航空公司的DC-4在柏林降落前遭到兩架米格-15飛機的攻擊,3名乘客受傷;1953年10月24日,瑞典的一架DC-4飛機被以色列戰鬥機擊落,機上35人全部遇難;1954年6月3日,一架比利時DC-3飛機被南斯拉夫戰鬥機迫降,機上1人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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