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威海4月15日訊日前,乳山市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202省道滕河村路段開展酒駕整治行動,遇見了一位“老朋友”。

  記者從乳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瞭解到,當天14時20分許,周某駕車沿乳山寨滕河村由東向西行駛至村西時,發現前方有交警在執勤,便在遠處靠邊停車。執勤民警見狀,立即對該車進行檢查,一打開車門,就聞到很濃的酒味,經酒精吹氣檢測顯示結果爲40mg/100ml,周某屬於酒後駕車。

  當民警要求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周某謊稱駕駛證沒有放在車上,於是民警將其帶回中隊進一步調查。

  經調查得知,周某是交警的一位“老熟人”:2017年周某因酒後駕駛營運大貨車,被依法吊銷駕駛證並且拘留了15日;2019年2月,又因無證酒後駕駛又被拘留了15日。有了前兩次的教訓,周某仍舊屢教不改,當日又喝完酒後開車上路,沒想到又被警察查了個正着。

  目前周某因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再次飲酒駕駛兩項並罰,被處以罰款2000元並處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

  閃電新聞記者 李志鵬 肖夢凡 威海報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