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為鼓勵身心障礙者繪畫創作及提升對藝術的興趣、激發創意及學習能力,為這些身心障礙者建立一個藝術的平台,讓更多的社會大眾知道,這裡有著一群可能生活功能不如你我,卻擁有豐沛生命能量且淡淡散發美麗的人。本會特於101年度舉辦第二屆「我畫我話-身心障礙者繪畫比賽」。讓他們將所有的獨特結合自己創作,揮灑於圖畫紙上。

二、比賽活動目的:

1、藉由活動讓更多社會大眾認識身心智障礙者的藝術能量。
2、秉持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觀念向下紮根,並透過教育的學習與延伸達到實踐關懷身心智障礙者的目的。

3、藉此使更多學校師生認識樹仁,同時了解樹仁多年來為身心智障礙者付出之心力與努力,以及本會從事社會公益的長久歷史。

4、鼓勵身心障礙者透過繪畫創作建立自信、抒發情感。

5、藉由繪畫作品讓社會大眾體認到身心障礙者多元的想像空間。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樹仁社會福利基金會

四、比賽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01年9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參賽資格:全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之身心障礙者

六、比賽辦法
1、參賽資格

(1)凡個人報名或學校/機構團體均受理報名,每人僅限投搞一件作品

(2)團體報名至多得提報十件參賽作品

2、作品格式

(1)以四開畫紙(545 x 393 mm)為限,作品不得電腦輸出,畫材以素描、粉筆、水彩、蠟筆、拼貼、水墨(請先小拓)

(2)不需裱框,郵寄使用捲筒或平面包裝不可摺疊,避免作品受破壞

3、投稿方式:不限個人及學校團體均受理報名:

(1)郵寄:參賽作品需填寫「報名表作品清單」(附件一)以回紋針夾於參賽作品後方,郵寄參賽,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辦理。

(2)郵寄地址:112 台北市北投區泉源路華南巷16號1樓。財團法人台北市樹仁社會福利基金會收。

(3)親自送達:財團法人台北市樹仁社會福利基金會,台北市北投區泉源路華南巷16號1樓。現場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 - 17:30。

4、繪畫題目:我畫我話–自由表現(寫生或想像畫,寫實或抽象皆可)

5、錄取名額:由本會遴選3至5名專業人士,針對參賽作品進行評審,並從中選出入圍之得獎作品。

6、獎勵: 凡入圍之得獎作品,本會將頒發得獎獎座,並贈予本會「特殊美學-書包」乙份,以茲鼓勵。

7、成績公佈: 
(1)公佈日期:101年9月10日
(2)公佈方式:評選結果之名單公佈於樹仁基金會網站http://www.lovetree.org.tw,並發文至各參賽者或得獎學校/機構團體。
(3)聯絡電話:(02)2893-6122,傳真:(02)2893-6131
8、得獎作品展出: 

(1) 時間:9月13日~9月23日公開展出

(2) 地點:臺北市中山堂(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

9、領獎方式: 

(1) 頒獎日期:101年9月16日 (星期日,上午10:00)

(2) 頒獎地點:台北市中山堂(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

(3) 頒獎活動:本會101年度「我畫我話-身心障礙巡迴畫展」開幕儀式中頒獎

(4) 得獎者需依據本會得獎通知函上之附件「領獎調查表」,於101年9月13日(星期四)前填妥並寄回本會。

(5) 凡頒獎典禮當日到場領獎者,本會亦提供車馬費新台幣200元整。 

(6) 得獎人若無法親自領取者,需依據本會得獎通知函上之附件填寫「領據」,於101年9月13日前寄回本會。在活動展出後,將得獎獎座及獎品寄送至得獎者通訊處。

10、作品發表方式:

(1)由主辦單位洽請平面媒體開闢專欄,將參賽特優作品予以刊登以玆鼓勵。
(2)榮獲特優之作品,將刊載於本會樹仁季刊中,而本會季刊也將於出刊時寄送至各參賽者或學校/機構團體。
(3)獲入圍得獎之作品本會將製作畫作光碟,並提供社會團體索取及欣賞。

七、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退還方式,詳作品退還辦法(附件二)。

2、凡寄達主辦單位之參賽作品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善盡保密之責,不得擅自外洩。

3、參賽作品須為創作者一年內之作品,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賽。

4、主辦單位擁有修改本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網站上公佈。

*101年我畫我話-繪畫比賽簡章及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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