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人沒有進過看守所,對那個神秘的地方充滿了好奇、恐懼,或者無所謂。

絕大多數人不能保證自己這輩子不會進看守所,無論你是官員、巨富、明星還是小老百姓。即使你平時是奉公守法的,難免百密一疏,存在一些過失行為(例如交通肇事),以至於進了看守所。有時候,司法機關的工作失誤,也可能會導致一些清白無辜的人關進看守所。

我們每個人都有和看守所接觸的機會,需要事先對這個神秘的地方有所了解。我們在影視劇中可能見過看守所,尤其是美劇韓劇。現實中的看守所與影視劇還是有很大區別的,而且各地看守所的管理制度也不一樣。

作為一名每年出入看守所近百次的刑辯律師,我來說說我知道的看守所。

一 、基本情況

看守所不是監獄,也不是拘留所。監獄關押判決生效的犯人,關押的時間較長,從六個月到無期的都有可能。拘留所關押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人,時間較短,一般是在15天以下。

而看守所關押的,一般是還處在訴訟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關押的時間不確定。有可能只關幾天就釋放(或者取保候審),也有可能從此出不去了,生效判決出來後直接轉到監獄關押。

當然,基於工作的需要,有些監獄會臨時關押一些犯罪嫌疑人,有些看守所也會有一些刑期很短(一般是余刑在三個月以下)的犯人在這裡服刑。

看守所一般在城市的郊區,交通不便。關進看守所之後,原則上是不可能見到親屬的,除非辦案單位特批。親屬可以過來存衣服、存錢,有些看守所還允許送書給嫌疑人看。但是其他物品一般是送不進去的,比如藥品、食物。如果在押人員有這方面的需要,可以在看守所的小賣部購買,但價格比外面的貴很多。

關進看守所之後,除了管教幹警和同監室的在押人員外,只能見到:1、辦案單位人員;2、律師;3、駐看守所的檢察官。

二、 衣食住行

在看守所里,在押人員平時可以穿自己的衣服。但有些衣物是被禁止的,例如皮帶、領帶、有帶子的鞋子和有金屬的衣服,這是為了防止在押人員自殺、自殘或者傷人。

看守所的飯菜一般是管飽的,只是味道不好,而且葷腥較少。如果想改善一下,可以到看守所的小賣部買速食麵、火腿腸、滷蛋等。有些地方的看守所可以加菜,但是很貴。

看守所的監室一般是通鋪,每間屋子關押多人,特殊的犯人可能被關進單間。條件好的看守所,監室裡面有空調、電視機(主要看新聞),條件不好的看守所,一般也有電風扇。大部分看守所的蚊子都比較多。

看守所最重要的特點就是行動受限,平時只能在監室裡面呆著,看書或者沉思。在管教允許的前提下,同監室的在押人員也可以打牌、下棋。每天都有短暫的放風時間,在押人員可以到室外的場地晒晒太陽。

三 、人際關係

很多人關心的一個問題是:在看守所會不會挨打?答案是:一般不會。

以前看守所在管理上有些不規範,可能會出現一些比較嚴重的情況。但是隨著管理制度的加強,這些現象得到了控制。我問過很多在押的當事人,他們都告訴我沒有挨打的現象。

每個監室里都會有一個號長,近似於學校里的寢室長,他負責協助管教民警對監室進行管理。在監室里,號長是有一定權威的,一般都會服從他的管理。

每個監室會對應一個管教民警。管教民警負責監室的安全和掌握在押人員的身體狀況、思想動態。管教民警或經常與在押人員談話,對在押人員平時的表現、出現的狀況和反映的問題,管教民警會及時向看守所領導、駐所檢察官、獄醫、辦案單位通報。

如果發生了打架、欺凌、敲詐、刑訊逼供等行為,在押人員可以向管教民警、看守所領導或者駐所檢察官反映,也可以在律師會見的時候向律師提出,要求律師代理自己進行控告。如果在押人員身體出現不適,也可以向上述人員提出,要求診斷治療,或者申請取保候審。

四、 缺氧的環境

與外面相比,看守所的條件當然是艱苦的。這個還可以忍受,也正是很多未進過看守所的人認為無所謂的原因。

但是,更難受的是自由受限,這完全不同於我們平時宅在家裡。我們平時可以長時間不出門,那是因為有電話和電腦陪伴,可以點外賣,可以想坐就坐、想躺就躺。在看守所里,除了有限的幾本書,以及固定收看電視新聞,沒有其他東西可以打發時間。

重要的是,與外界的信息隔絕,就像失去了氧氣。關進來的人都涉嫌犯罪,身份的巨大落差,對案件前景的恐懼擔憂,嚴格的管理制度,讓在押人員處於極大的精神壓力之中。對親人的思念,擔心家裡發生變故,更讓在押人員陷入無盡的黑暗。在這種缺氧的環境下,大多數在押人員的智商和情商會降到極低,對事情的分析判斷能力近似於幼兒。

我做律師這些年,沒見過一個當事人不著急從看守所出去的。有些心理素質較差的當事人在律師會見的時候哭得上氣不接下氣,要求律師給家裡帶話,哪怕是賣車、賣房子、賣地,也要讓自己儘快從看守所出去,一天都呆不下去,每一分鐘都是煎熬。有些當事人走出看守所很長時間,仍然會從噩夢中驚醒,夢見自己還關在裡面。

五 、看守所不是度假勝地

看守所真不是好地方。沒有這種體驗的人,一定不要嘗試。千萬不要為了一些經濟利益,或者因為一時之氣,一時疏忽,讓自己進了看守所。這種體驗就像烙在身上的傷疤,難以磨滅,不堪回首。

如果因為疏忽大意觸犯法律而進入了看守所,有可能構成過失犯罪,那麼我建議儘快認罪,如實供述,爭取從快、從輕處罰。在這種情形下,取保候審的可能性也比較大。

如果因為一時之氣給他人造成傷害而進入看守所,應當儘快委託家屬處理賠償事宜,爭取得到他人的諒解,這樣也可以較快地走出看守所。

如果是一時糊塗,因為經濟利益而觸犯了法律,儘快認罪、及時退贓也是獲得從輕處罰的重要條件。賭氣、抵賴、抱有僥倖心理,只會讓你在看守所呆的時間更長。

如果是因為無辜而進入看守所,應當及時向辦案人員、辯護律師和駐所檢察官提供無罪的證據,不要因為畏懼而退縮。

無論你進來之前是什麼身份和地位,在看守所里,你只有一個身份:犯罪嫌疑人。遵守監規、友善相處,是看守所的生存法則。如果恃強凌弱、違反監規,你會在這個地方呆上很長的時間。

永遠不要進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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