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含煙草成分的加熱非燃燒煙草製品均屬應課稅品

海關昨日(2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約4.8萬支懷疑未完稅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及約250粒懷疑未完稅加熱非燃燒煙草膠囊,估計市值共約14萬元,應課稅值約9萬元。

海關檢獲的證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男旅客昨晚從日本大阪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替該兩名男子進行清關,並在兩人的隨身行李內發現該批懷疑未完稅加熱非燃燒煙草製品。該兩名50歲男子因此被捕。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指,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含煙草成分的加熱非燃燒煙草製品均屬應課稅品,並受《條例》所規管。任何人士非法管有、售賣或購買應課稅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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