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報訊 (記者張曉明 通訊員許奕強 吳志培 葉興燦 文/圖)生產不鏽鋼門花的加工點隱藏於一家汽修廠的旁邊,四周牆門緊閉,生產廢水直接外排,存在嚴重污染。日前,晉江生態環境局內坑環保中隊接到舉報,對內坑鎮上方村這處加工點進行了查處。

  黑加工點隱藏廠房內,設施簡陋。

  根據舉報內容,執法人員趕到現場發現,該加工點位置隱蔽,大門緊閉。執法人員組成人梯,透過窗戶看到裏面有工人在走動,旁邊有鍍槽、清洗槽等生產設備。執法人員研判,該加工點可能涉及酸洗或電鍍工藝,涉嫌污染環境罪。執法人員立即聯繫內坑派出所和晉江環境監測站人員來聯合執法。

  當民警、環保監測等人員到達後,執法人員開始敲門,但裏面的人並不應答。執法人員只好破窗而入,民警當場控制現場人員;環保執法人員當場查封了去雜質槽、鍍槽和清洗槽等生產設備,將磷酸等原材料扣押在有危險化學品儲存資質公司的倉庫內;晉江市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立即對外排生產廢水取水送檢。

  經查,該非法加工點業主溫某某爲江西贛州人,今年3月中旬才租賃了這處廠房,從事不鏽鋼門花生產。該加工點未辦理任何環保手續,也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生產工序最後加熱電解後的清洗廢水通過鍍槽旁清洗平臺外接白色PVC管道直接排入廠區東南方向外地下管道,清洗槽部分滴撒在地面的生產廢水則主要通過沖洗直接從一清洗槽旁廠區圍牆缺口外排至廠區外環境。

  經監測,經白色PVC管道外排和地面淤積的生產廢水中,六價鉻、總鉻、銅、鎳濃度均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二級標準排放限值,該案涉嫌污染環境罪。晉江生態環境局當天就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偵辦。與此同時,環保執法部門對該加工點其他環保違法行爲立案處罰;對該加工點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爲決定書》,責令加工點業主及其家人將雜質槽、鍍槽、清洗槽中的廢液運送至危廢處置專業機構處置。

  目前,業主溫某某已被公安機關刑拘並報送檢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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