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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尾聲,網上傳出12306有470萬條用戶數據疑遭泄露。

12月28日,中國鐵路官方微博發布闢謠聲明,稱網傳信息不實,鐵路12306網站未發生用戶信息泄漏。

12月31日晚,「首都網警"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北京警方迅速破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目前,嫌疑人陳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西城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新年第一天,#販賣12306用戶數據嫌疑人被刑拘# 上了微博熱搜。

透過這個熱點法律事件,我們可以看到在資訊和技術如此發達的今天,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十分嚴重,個人信息安全已經成為一個全民關注的問題。藉此機會,筆者想聊一聊利用互聯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刑事法律風險,以敲響意圖通過侵犯公民信息獲利者的警鐘。

//出售、非法獲取和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觸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前,我國刑法規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將這兩個罪名整合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規定於刑法第253條之一。也就是說,除了販賣,非法獲取和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也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具體到本案中,就算陳某沒販賣,其通過非法手段獲取信息的行為也屬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此外,如果真是黑入搶票軟體獲取的,還可能涉嫌另外一個罪名——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但是由於只有一個犯罪行為,屬於刑法中的想像競合犯,擇一重罪處罰。

//與特定自然人關聯的賬號密碼也屬於「公民個人信息」//

「公民個人信息」的最大特點就是能識別特定自然人的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的活動。我們都知道,在現在的絕大部分網站或app的註冊過程中,用戶大都會被要求綁定手機號或身份證號等特定信息,一旦賬號密碼被獲取或盜用,除了可能造成身份信息的泄露之外,還有可能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比如遊戲賬號被盜,遊戲裝備和遊戲幣不翼而飛)。考慮到這些可能造成的危害後果,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釋明確將「賬號密碼」列為「公民個人信息」的範圍。

在此案中,12306賬戶需要實名,買票也得綁定身份證,所以販賣12306的賬號和密碼屬於販賣公民個人信息。

//獲罪最高判7年,多項量刑標準//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最高刑期是7年,以信息類型或數量、違法所得數額、信息用途、主體身份以及主觀惡性等作為量刑標準。舉例來說,如果侵犯的是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這四項與人身財產安全高度相關的信息,只要達到五十條以上,即可判刑,如果侵犯的是住宿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信息,則立案標準是五百條以上,其他信息則為5000條。再比如,如果出售或提供行蹤蹤跡信息,被他人用於犯罪,不管提供者主觀上是否明知,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具體到本案中,陳某這單,如果按照數量來計算的花,不是「情節嚴重」,而是已經達到了「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一經認定,單罪最高可能面臨七年刑期。

//搶票軟體、12306平台相關人員需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關於這點,需要分情況討論。如果是這些公司的內鬼裡應外合,內鬼不僅屬於共犯,依法還需要從重處罰。如果沒有內鬼,目前看來很難追究平台和軟體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雖然刑法第286條之一規定了「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對平台因疏於管理致使用戶信息泄露的刑事責任進行了規制,但成立該罪還需要「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這一前提,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追究平台和軟體方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在互聯網時代,公民個人信息已經成為十分重要的資源。網路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已經逐漸成為一個成熟的產業鏈,且不說由此滋生的電信網路詐騙、敲詐勒索、非法討債等犯罪已經成為網路犯罪的一種常態,商家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後進行廣告轟炸的行為也給我們的生活造成了很嚴重的困擾。因此,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將是嚴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和遏制其他網路犯罪的重要條文。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這個條文的內容將不斷豐富,本文也只是結合12306此次事件對該罪名進行一個簡單的介紹,在以後的更新里,將會從不同的角度進行解讀和分析,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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