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業主關係和物業公司關係惡化的原因是多種因素疊加的必然結果。要處理好物業公司和業主的關係,就要知道這種關係產生的原因及本質。

一是大的社會背景:中國數千年的農業社會在最近短短的二十來年的時間迅速的城市化,讓城市居民小區井噴式增長,就是國家、政府層面、專家學術層面、法律層面,以人居民個人、物業公司等等,都還不適應如此快速的社會發展。加之汽車快速進入家庭,而在小區規劃建設等方面又遠遠滯後,停車矛盾也成為了小區矛盾的主要方面。這些因素疊加後,導致了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不斷加劇。

比如說法律層面,現有的具體法規就是國務院的《物業管理條例》,把「物業」放在了首位,進而產生了誤導,遠遠落後於現實。其實核心應該是《城市居民小區管理(治理)條例》才是根本。

二是心理背景:從農業社會向城市化轉變的進程中,進城農民心理上遠遠接受不了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要出錢的概念。傳統的單位住宅小區居民離開了原來計劃經濟時代窄小、擁擠,由單位安排物業服務,轉變到自己購房後又要出錢購買物業服務的心理不適應。這些人總認為原來沒有物業公司照樣好好的,可他們哪知道或者說不願意承認原來是單位支付了這些人工成本、物資投入成本的。比如說以前的水電班、總務科、營房辦、後勤科等等,這些為單位及職工住宅區服務的人員工資及物資是由單位支付的。

三是開發商的很多遺留問題沒有得到及時處理後讓業主的情緒積壓,並進而轉移到物業人員身上。

四是社會組織或者就叫小區居民組織的機制、架構還遠遠沒有跟上這個時代,更沒有適應這個時代,存在著很多的漏洞及需要完善的地方。

五是在上述多方面因素疊加下,業主的認識和行為遠遠跟不上時代發展,或者說不願意跟上時代發展,而導致了對物業的矛盾性需求。具體表現就是:在小區事務的處理上,希望自己什麼都不參與,什麼都不願意承擔,而把物業人員放在了無限責任的角色。但是當物業人員對自己有所限制、制約,並需要其承擔責任和義務的時候,又是極端地認為要取消物業企業。把自己應當承擔的義務推得一乾二淨,同時也把自己應當具有的權利,異想天開地認為自己不爭取,不參與,都會自動從天下掉下來。

如何緩解物業公司和業主間的矛盾呢?作為一個小區的業委會主任,我的觀點和建議如下:

一是在國家的政策、法規未作更改的情況下,小區業主必須面對現實,多思考,多學習,找到自己小區存在問題的各種原因。

二是業主要主動積极參与,早日建立小區自己的「政權」——業主委員會。在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小區的「主權」是屬於開發商的,只有建立了小區的「政權」,小區的「主權」才能從開發商手中移交到小區業主手中。只有「主權」移交了後,小區的「政權」才能體現自己的「治權」。

三是通過小區的「政權」制定並完善一系列的小區規矩,這些規矩就是小區的「法律」,不僅是約束和管理物業企業,同時也是約束和管理小區所有業主的。小區的規矩只能由小區的「政權」來制定,而不應當推諉、推責到物業身上。如果讓物業制定小區的規矩,則是無能、無知的小區「政權」的「喪權辱國」行為。

四是小區的「政權」需要所有業主的積極主動參與。很多業主自命清高、自以為是,不想、不願、不屑於參與小區的「政權」建設。很多業主只會漫罵、抱怨、指責,對物業不滿,有了業委會又不參與業委會的建設,甚至指責、懷疑、誣陷業委會,這些都是極為錯誤的。小區業委會的建設全國都沒有成熟的經驗,各地都在自我探索實踐總結中,有漏洞要補上,不完善的地方要完善,失誤的地方要總結經驗教訓,大家齊心協力,至少不當攪屎棍,主動參與,積極監督,建言獻策,身體力行,這樣才能建成自己的美好家園。

五是業委會要積極引導業主做到「五個分得清」。本人在「銳眼說小區」里有一篇文章《業委會引導業主做到「五個分得清」,小區矛盾可以減少一大半》,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後進去看看。

六是業委會要組織強有力的隊伍,對物業進行考核和監督,盡最大能力減少物業人員的不作為、懶作為,亂作為。

總之,居住在小區里的人們,切記要轉變觀念,物業不是小區的一切,它僅是小區事務中很小的一部分。小區的眾多事務需要廣大業主的積极參与並遵守。很多人都會在小區里住上幾十年甚至一輩子,以其抱怨而讓自己不痛快,那為何不幹脆抽出一些時間來,積极參与到小區問題的研究解決中去呢?「銳眼說小區」里有很多關於小區的文章,有的是實踐,有的是理論,有的是探索,有的是總結,還有的是建議。你希望小區變好,建議你關注後進去看看,相信多多少少會有啟發的。


謝謝悟空邀請:

怎樣處理好物業和業主的關係,已經成了現今有物業覆蓋的小區普遍存在的問題。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首先不管是物業還是業主,要端正心態,要知道收穫與付出是對等的,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

物業公司,要站在服務業主的立場上去對待業主反映的問題和處理日常事務。業主呢,也要知道,既然住進了小區,在享受服務的同時,也要遵守繳費的義務!上面的話,聽起來是不是太書面話了,今天我就針對現實生活中,物業跟業主之間的關係怎樣才能融洽,列舉一些簡單的例子,供大家一起探討:

一:交房初期要給業主留下「第一好印象」

大家都知道,現在有一大部分業主都來自農村,買一套房,幾乎用盡了半輩子的積蓄,所以,能在城市裡買套房,那是無比開心和榮耀的事情。裝修,讓他們真的操碎了心,「日思夜想、夜不能寐」用在這一點也不誇張。裝修是大事,其它的物業公司無能為力,但是,業主在驗房、裝修時,遇到的問題該怎樣處理,相信每一個干物業的,都會知道,作為物業服務人員,在這個時候,不要怕麻煩,也不要吝嗇你的才能,能幫業主多少,一定要幫。比如業主驗房裝修時,有些如牆壁空鼓、地漏堵塞、檢修口沒擰緊、防水對講網線水暖管道不通等存在的隱藏的問題,有些人根本看不出來,我們物業服務人員,要及時提醒並給予合理的建議,如果是工程質量問題,該上報開發商的一定要及時上報,讓業主提前解除隱患,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業主在裝修期,遇到困難尋求幫助了,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伸出手來拉他一把,我相信,只要你在業主剛進小區時,給予他無限的溫暖和關愛,以後的事情,會順利得多。

二:入住期間的業主「被理解被重視」

1、理解業主的難處,並根據業主提出的問題積極的去處理:

剛剛入住小區的業主,好多地方都不是太懂,如家裡跳閘啦,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改用天然氣了,不懂得如何去燃氣公司申請,不知道需要什麼手續,還有自來水使用繳費等等,萬一有業主找上門,不要以過來人的眼光對待業主,要理解他們的心情,對他們提出的問題,要認真,細心的為業主解答,為他們排憂解難,爭取不讓業主感覺在物業辦事作難,力爭讓他們感覺,物業服務人員就是他的親人,回到了小區,就感覺特別溫暖。

2、尊老愛幼,不以貌取人:

小區是個大家庭,住的業主也形形色色,我們物業服務人員,對待業主要一視同仁,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以大欺小,以強欺弱。在日常服務中,我們常常會遇到老人跟孩子,特別是行動不便或需要幫助的業主,建議大家無論再忙,都要放下手中的工作,幫他們一把,甚至送到家。大家一定要明白,一個被你照顧的孱弱的老人,幼小的孩童,也許就是你跟那個難纏業主解開死結的紐帶,他的一句話,絕對勝過你的甜言蜜語!

3、愛崗敬業,雷厲風行:

一個稱職的員工,不但要有愛心,肯上進,而且要學習有關業務知識,熟悉自己服務的物業的基本情況(包括樓宇數量、位置、門禁、消防設施、上下水閥門、窨井、各種高低壓還有弱電走向,作用和啟動、電梯運行,負荷、機房等等)和服務區域內的業主的基本情況(包括家庭人員基本信息,車輛基本情況等),無論做任何事都要做到心中有數,不能等到業主來了,不知道他是誰,在那個樓上居住,雖然可以詢問,但是效果跟他一進辦公室就被你認出來的效果強好多。遇到業主報修了,工作人員一定要積極面對,在做好記錄的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最好跟著業主到現場查看,然後再做出處理決定,一定要記得問題解決後,要記得回訪!業主最見不得磨磨蹭蹭、沒有禮貌高傲冷漠的員工,有些事情,其實業主也知道,根本不是物業的原因,但是你的態度積極友善了,業主也會很開心的,有時候人家甚至可以自己動手把問題解決了。

三:小區和諧需要物業跟業主共同努力:

人心都是肉長的,只要物業服務跟上去了,即使有時候在工作中有一點瑕疵,業主們也會選擇原諒的。當然,在服務過程中,確實會遇到幾個比較難說話的業主,甚至有些業主因為不願意交費,而故意找好多毛病,但是,我相信,邪不壓正,只要大多數業主認可物業的服務,一個小區,就那幾個難說話的,也不好意思整天在那裡上躥下跳。

物業的保值增值與物業服務有直接的關係,相信我們辛苦買來的房子,誰都不願意讓他貶值,誰都希望自己的家園溫馨、乾淨、祥和,那麼,朋友們,大家一起努力吧!

我是物業人,也是業主,希望在這裡結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喜歡我就關注我,記得留言哦!


謝謝悟空邀請。

1、處理好物業和業主的關係,前提是需要明確雙方的定位和平等關係的地位。沒有這個認知,終究會出現相互不理解、糾紛頻發。

2、物業:服務是第一要務,沒有服務不要扯如何搞好關係,那是天方夜譚。物業公司應該切實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紮實做好服務,提升服務標準,積極應對與處理好客戶的投訴與意見,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社區文化服務,努力做好並取得80%的小區主流業主的認可與支持;針對20%的非主流業主,專事專辦,各類投訴與問題要具體分析,安排專人跟進處理與反饋,通過服務儘可能的提升滿意度,如再能提升10-12個點,達90%多的滿意度已是成功;個別「問題」業主,老大難問題,如無法改變則該起訴則起訴,總歸是有那麼一些困擾,再好的服務,總有幾個不如意,不影響正常運轉即可。

3、業主:享受了物業管理服務,支付相應費用理所當然。同在一個小區,雙方是利益共同體,就算有問題有分歧,也應該需要在平等、包容、協助、友好的基礎上來對話,來溝通協商處理問題;業主要樹立公共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相關言行不可僅出於對自己既得利益的考慮,沒有顧及到全體業主;業主要團結一致,做好物業服務的監督,促進物業公司提升與改善;針對服務不到位,服務亂收費,服務標準差的公司進行解聘與重新選聘。


同在一條友誼的小船上,繼續前進還是說翻就翻,還得看雙方。要搞好關係,光一方的努力是不夠的!


感謝悟空邀請。雖然說你是個機器人??????

這個問題問得好大好寬廣。如果說派講的話,能夠寫一本書,或者說能夠拍一部電視劇。那我就簡單的分析一下。

  1. 正如你在問題中所描述的,當今社會,物業公司和業主是相互的,但現實中又發生很多不愉快的事,這些事情包括了很多,房屋質量問題,綠化問題,環境問題,電梯問題,設備維修問題,房屋漏水問題,等等等等。
  2. 物業公司是一個服務性企業,而業主是一個被服務的對象,那麼既然有服務,服務肯定會有瑕疵,有瑕疵肯定會有矛盾,有矛盾也必須要處理這些矛盾;
  3. 業主感覺我交了物業費,就要享受服務,這在主觀意識已經讓業主自己認為,我所需要的許多服務都是你物業公司應該做的,但是物業公司認為,有一些不應該是我們做的,那麼這樣就形成一個信息不對稱性,信息不對稱就會出現矛盾;
  4. 物業有物業的權利和義務,業主也有業主的權利和義務,兩者是對等的,所以說物業公司要做到透明化,業主也要儘可能多的了解物業行業這個服務性企業,明白物業公司該做哪些,不該做哪些?
  5. 若想減少矛盾,必須從根源上來解決,那就是物業公司要加強服務的同時,也要儘可能的宣傳和業主之間信息的對稱性,以免出現過多的矛盾;
  6. 我不知道問問題的是站在業主的角度,還是站在物業公司的角度來問的,但是不論從哪個角度來說,沒有金錢的服務是低劣的。…也就是服務是建立在積極繳納物業費的基礎之上,服務的前提是要有服務的資本來支持,那就是物業費,物業公司來說,既然收了費就要儘可能的為業主提供好的服務;
  7. 接下來的這幾年,物業公司和業主的矛盾會急劇上升,一是信息溝通的順暢加大,二是業主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一些服務差小的物業公司肯定會被淘汰,矛盾仍會繼續,知識信息透明化的同時,矛盾的雙方會越來越認識到矛盾的根源所在,也就說是誰的責任。

希望能幫到你,謝謝,敬請關注社區物業通


謝悟空邀請!

「遠親不如近鄰」,既然是同在一個小區,這句話同樣也是適用於物業和業主。

要處理好物業和業主之間的關係,最根本的一點,是物業公司嚴格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做好小區的管理,維護,衛生,安保等工作。遵守《物業管理條例》的各項規則,不亂收費,不亂漲價,協調好收費區域和公共區域的管理,定期公布財務收支情況,配合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及時公示突發事件,做好臨時性事件的通知,讓業主有備無患,對業主平時的合理性請求,應給予儘可能的幫助。

作為業主,應當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則,按時繳納物業費,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和簽訂的協議,維護好小區的衛生,公共區域設備,作息時間,環境保護等工作,處理好業主之間的關係。

每逢節假日,物業做好小區環境的氛圍布置,組織業主進行聯誼活動等。

總之,小區是我家,和諧靠大家。

物業和業主之間,業主與業主之間和諧相處,小區肯定處處都洋溢著溫馨的氣息。

不過,目前很多小區物業和業主的關係處理得不好,相互吐槽,還是按照2018年《物業管理條例》和最近實施的《物權法》各找原因吧,最好能協調好,安居才能樂業。


謝謝邀請。簡單的說兩句。

人的關係是處出來的,你敬我一尺我還你一丈,但若你不給面子,就別怪我就擺你一道。

物業與業主怎麼相處呢。

第一雙方要擺正心態,確定雙方是平等的關係,如果達不到這個共識,以為雙方是僱傭關係、上下級關係,這是個錯誤的要命的認知,也就沒有良好的合作基礎。

有的物業公司錯誤地認為,物業公司是小區的話事人,是來管理業主的,而業主則是以為業主是物業公司的主人,真是差錯地地厲害!

比如說,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應分析原因有針對性的解決,而不是簡單下通知的形式,還有採取過分的停水停電方式催繳。

業主也應該實事求是,主動繳納物業費,對於不在物業職責範圍內的事兒不用過分強求,至少搞清事理以後再做決定,不能一股腦兒責怪謾罵毆打物業工作人員。

物業服務合同是委託合同,雙方的關係是平等的。不是勞動合同一般的僱用合同!這絕不是相同的!

第二,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是共生共榮的關係。物業管理做得好,客戶滿意度高,那麼物業小區的財產保值增值,小區的居民生活安居樂業。那麼相應的物業公司獲得的回報是獲取利潤,增加公司實力,雙方共贏。

第三,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在平等的基礎上,就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應相互協商。

都知道物業公司不是萬能的,業主也不全是不講理,如果大家心平氣和的對小區的問題進行商議。物業有矛盾有問題正常,及時整改問題,業主合情合理的訴求物業公司應給予滿足。那麼小區的矛盾應不會很多!

對於無法做到的事,物業公司應坦誠相告,爭取獲得業主的諒解,不應敷衍欺騙,雙方共同對工程維修、秩序管理、環境保潔及客戶服務工作努力協作配合,雙方關係才能融洽,結果方能為大家接受。

以上為筆者個人看法,此答。


尊重業主權利,以信任為基礎建立信託關係,勤勉盡責,專業服務,維護業主人身和財產安全。

確認業主的主體地位,業主是委託人,享有權利承擔責任,業主是權利人、責任人和義務人。

物業公司是受託管理人,對全體業主承擔信託責任,不得自我交易,不得侵佔業主利益。


怎樣處理好物業和業主的關係,決定在於物業能不能得到業主們的肯定,一個好的物業單位,如果大部分業主都豎大拇指,我想,物業和業主的關係就會很融洽。

那麼,物業到底能不能和業主處好關係呢?我認為,是可以的,只要物業恪盡職守,不巧立名目,不侵佔業主權益,使用大修基金公開透明,業主自然也無話可說。(只是,有多少物業能夠做到這些呢?)

物業人員服務態度,是讓物業與業主矛盾加深的最常見原因之一,個別物業人員甚至是飛揚跋扈,態度蠻橫,而業主,產生給錢也不痛快的憤慨心裡,是加深矛盾的又一個主要原因。

以上問題,物業公司是否能夠做到呢?可以說,答應的很多,而真正做到的很少。

誠然,業主中,也有人以各種借口,拒絕交物管費,有些人甚至以我是業主,就是地主,就可以目空一切,可以為所欲為,永遠不能滿足要求,但是,這種人每個小區都有,但是絕對不會很多,如果物業的管理服務做到了以上幾點,得到了大部分業主認可,那麼,惡意刁蠻的業主過分的行為,必然受到其他業主的譴責。

由此可見,在物業和業主的關係中,首先應該是物業提高服務質量,合理合法的為小區服務,必然會受到大部分業主認可,物業與業主關係也自然而然的就得到了改善了。


怎樣處理好物業與小區業主的關係呢?

首先,物業企業應該做到收費一一公開透明。不亂收費,不隨意漲價。

其次,明確自己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用物業管理條例約束自己的行為,要做有利於小區和業主的事,不做不利於小區及業主的事。

要服務苐一,不唯利是圖。

要尊重維護業主應該享有的合法權利,不以任何理由侵犯業主的正當權利 。

小區的業主則應該最大限度的配合物業的工作。關心小區事務,愛護小區花草樹木。行使業主的監督權利,按時繳納相關費用。遵守小區規約和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為有一個溫馨美麗的家園出一分力,使一分勁。

謝謝邀請,歡迎互動。


如何處理好物業和業主的關係,這個問題不是很好回答。但我認為,雙方處理好關係的前提條件是雙方都要按照物業合同的約定,各自盡到自己的責任,各自履行好自己的義務!物業和業主之間是基於物業服務合同而建立起來的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服務者提供服務,收取費用,被服務者享受服務,提供費用。在這個關係上,雙方都是平等的,沒有哪一方低人一等,把別人看低的人,才會受到別人的同等低的看待。物業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在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之外亂收費用,業主在日常生活中按時繳納物業費,遵守居民公約,不破壞小區管理秩序,就不會出現不和諧的問題!出了問題的,都是要不物業公司亂收費或者收費不作為,要不就是業主不交費或者在小區里任意行事,對小區環境或者秩序,甚至其他業主產生不良影響等等。物業該明白自己的工作範疇,業主也該明白自己的要求上限,物業不能不作為,業主也不能什麼都要物業負責,一切根據合同約定進行,相信物業和業主的關係不會不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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