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年齡來區分市場,通常可以分成0—6歲(學齡前),7—12、13歲(小學期),13、14—18、19歲(中學期),19、20—27、28歲(工作初期),28、29—50歲(工作中期),51—60歲(退休前期),60歲以上(養老期)等七個年齡段。這些不同年齡段的消費者,他們較為突出的差異體現在:

1、在廣告效應方面

不同年齡段的消費者,由於他們的身心發展程度不同,在經濟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不同,廣告對他們的影響不同。對有些消費者來說,廣告幫助他們形成了品牌形象;對有些消費者而言,廣告使他們知道了某一品牌的產品;還有一些消費者因為受到廣告的誘惑而採取購買行動。

學齡前兒童最初是在父母的襁褓中被動跟著父母觀看電視廣告。逐漸地他們學會了主動觀看變化無窮的廣告畫面。在學齡前這一階段,隨著兒童語言學習能力不斷發展,他們鸚鵡學舌般的念著一些廣告詞和廣告品牌名稱,逐步學會複述廣告語。不過,此時廣告還不大會引起他們對產品的佔有慾,也很難引起他們的購買行為。但是,他們鸚鵡學舌的結果會導致他們的父母或監護人增加了對品牌產品牌和廣告詞的記憶。學齡前兒童常常會充當廣告的「二級傳播」者,為廣告主做免費廣告。

到了小學期,兒童已經學會了自己到商店買東西,並擁有父母給他們的少量零花錢。這時廣告效應在他們身上的表現是多方面的。

第一,廣告可能誘使他們把零花錢甚至把父母給他們買學慣用品的錢花在買巧克力、QQ糖、卡通形象或是小玩具上,直接導致他們的消費行為。

第二,比起學齡前兒童,小學生語言表達能力已得到很大發展,電視廣告、廣播廣告、順口溜、廣告口號、品牌名稱,很容易被他們記住並脫口而出。所以說他們是更優秀的「二級傳播」者。

第三,廣告中特別是在電視廣告中,兒童喜歡的玩具、食品有時會引起他們的佔有慾,並促使他們進一向家長提出要求。對於孩子的要求,母親最多的反應是答應。

對於中學生,廣告的效應主要表現在影響他們零花錢的使用以及某些他們需要的日常選擇上。在中學生的品牌選擇中,廣告可能起著重要作用。此外,中學生也可能是家庭購買決策的信心或意見提供者。

當中學生走出校門步入社會後,他們逐步在經濟上獲得完全的獨立和自主,此時廣告不僅能增加他們的品牌意識,改變他們的品牌態度,還能進一步影響他們的品牌選則和購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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