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為全球知名的工商重鎮和自由港,其大部分商品免繳關稅及優惠的公司稅收,吸引了來自全球各地客商前往香港開展業務。近年來,香港與內地經貿合作日益緊密,而港珠澳大橋的開通,讓香港躍居內地最重要的對外商貿口岸之一,也吸引了大量內地客商前往香港註冊公司,使得香港匯聚全球商品並在香港集散流通,為香港創造大量財富。在這樣的環境下,大量境外客商,其中不乏境外經營多年且有一定知名度的跨國公司,為香港帶來巨量的資金流。但想要在香港開展業務,香港本地的銀行賬戶必不可少。而境外公司如果不在香港註冊分公司,能否開立香港銀行賬戶呢?今天,通惠管理顧問就為大家解釋,不在香港註冊新公司,能否以離岸公司身份開立香港銀行賬戶。

近一百年間,科學技術蓬勃發展,全球生產力大幅增加,商品種類爆髮式增長。而全球貿易網的形成,也產生了空前的財富。但想要開展跨境業務,一個外匯便捷兌換、收付無限制的銀行賬戶必不可少。香港作為自由港和金融中心,其銀行系統很早就意識到這一點,對外匯的收付和兌換極為便捷。那離岸公司是否能在不註冊香港公司的前提下,合法開展業務並開立香港銀行賬戶呢?答案是肯定的,但作為全球法制最為健全的地區之一,想要達到這一目標,仍需要履行合法化註冊的程序。

根據香港《稅務管理條例》,任何取自香港的利潤,都需要進行納稅。而香港《公司管理條例》規定,一家離岸公司如果不打算註冊新的香港公司,而在香港合法開展業務,就必須香港註冊處和稅務局進行備案。同時應遵守香港《公司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公司義務,其中就包括每年的報稅義務。

想要在香港開立銀行賬戶,就必須依法在香港進行登記,取得香港合法經營的地位,才能在香港銀行開立銀行賬戶。而要取得香港合法經營的證明,首先需要準備申請文件,如:

1、離岸公司在香港本地使用的公司名稱核證本。

2、離岸公司決定開展香港業務的決議書。

3、離岸公司章程。

4、離岸公司的合法登記註冊文件。

5、離岸公司最近期的經核證的財務審計報告。

6、指定的秘書服務提供商及委託辦理授權書。

在以上文件準備妥當後,按標準格式向香港註冊處提交申請文件及對應資料,經審批合格後,香港政府會向該離岸公司發放BR證書(相當於稅號),批准其在香港合法開展業務。在取得BR證書後,準備好其他香港銀行開戶資料,即可向香港銀行申請開立離岸公司所屬的香港銀行賬戶。

由於香港銀行不斷提高香港銀行賬戶的審批標準,使得香港銀行賬戶開戶成功率直線下降,加之離岸公司BR證書申請手續繁雜,您會需要一家專業且有責任心的秘書服務提供商為您辦理。

(通惠管理顧問版權所有,如需引用請註明出處,通惠管理顧問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