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否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

中原地產主管就一宗逾5.9億元中環住宅物業成交,涉嫌收取下屬逾120萬元的非法佣金。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審理,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15年始為中原地產的「營業主管」,其下有3至4名持牌營業員,俗稱「下線」。被告在15年的3宗中環住宅物業交易中,收取了「主管佣金」逾160萬,再從下線收取120萬元的款項。被告在17年被廉署拘捕,警誡下承認他與下線有私下協議,若成功介紹客人,便可收取部份回佣,違反中原地產「嚴禁非法回佣」的規定,根據該規定,主管級人員與下線促成交易後,該營業額應計算在下線名下,主管不得收受或瓜分該收入。

被告陳裕發。

被告陳裕發,68歲,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6月17日非法接受時任下屬楊慧君的餽贈、報酬或佣金逾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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