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作為家長的瑰寶,祖國未來的花朵,為此我深感惋惜。不過在現實中,各種突發情況屢屢發生,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僅僅是社會,也不僅僅是相關的責任人,家長的看護義務也應該是重中之重。就該實踐而言,大部分責任來源於相關單位和防護工作,但是我們也不能忽視大人的責任。也不能一味把責任歸屬於某個載體。對於家屬的何去何從,首先你,責任的認定已經明確,免不了一定的賠償,雖然無論多少的錢財都彌補不了失去孩子的痛,但是錢畢竟是生活乃至社會的必需品。這是對孩子離開的補償。理應接受。

但是個人認為不必太悲觀,二胎計劃來臨,冥冥中上天想讓孩子化作天使,再一次的來臨人世間,希望作為家長的你們也不要絕望,如果可以,希望早日走出來,迎接新的生命的到來,也許是孩子的再次輪迴,換個角度看世界,世界也並不是黑色的嗎,當命運為你關閉了所有的門,請相信它會為你留下一扇窗的。願你們一切安好


五歲兒童墜樓身亡,今人心痛婉惜,家屬更是痛心疾首。沉痛之後,家屬何去何從?

首先,痛定思痛,家長應認真進行反思、反省,吸取教訓。因為小孩墜樓身亡,家長有照看、看管不嚴的責任,不應把全部責任都統統推給電影院。

其次,在辦理小孩的後事的同時,應與電影院協商處理賠償問題,因為電影院方面安全措施存在漏洞,是導致小孩墜樓身亡的直接原因,所以要負主要責任。

最後,如果電影院推託責任,不肯承擔責任並賠償,或雙方無法達成賠償協議,建議家長走法律程序,起訴電影院,由法院根據雙方所負責任的大小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由法院依法審理後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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