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派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就管有仿製火器罪提出上訴,獲高等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

劉康於2017年底在立法會示威區參與反修改議事規則集會,被警方搜出一枝仿製槍械,審訊後被判管有仿製火器罪成,接受18個月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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