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稅率表調整符合我國收入分配調節取向

  2011年4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向社會公布了此次個稅修正案(草案)的全文,人們開始關注到新的稅率表,並紛紛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進行測算。一些人發現不僅是月所得8萬元及以上的群體稅率提高了,月所得7500元以上的群體,適用稅率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由此,中產階級稅負增加的說法迅速流行。

  多少收入算是中產階級?似乎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但是哪些群體稅負增加了呢?需要對新的稅率表進行解讀。新稅率表儘管從九級減為七級,但它仍然是超額累進稅率。只是草案中公布的稅率表不完整,人們照此計算很容易變成全額累進稅率。筆者試著對該表進行補充,主要是增加速算扣除數。列示如下:

  再考慮到草案將減除費用標準(即社會上所稱「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000元,不考慮可在稅前扣除的三險一金的情況下,各收入群體因個稅調整而發生的稅負變化如下表:

  

  從上表可以看出,月收入19000元的群體此次稅負不增不減,收入低於此標準的全部受惠,而且收入越低降稅幅度越大。月收入8000元~15000元的群體儘管部分人適用稅率有所提高,但由於減除費用標準的提高,他們的總體稅負依然是減輕的。因此,認為此次個稅調整中產階級稅負增加的說法是依據不足的。

  從上表還可以看出,此次個稅調整,月收入2萬元以上的群體稅負才有所增加,增加的稅額逐步加大,增加率則呈現高低起伏的狀態,且最高沒有超過5%。稅額增加最多的還不是月收入8萬元的群體,而是月收入10萬元以上的群體(僅就上表而言)。這基本上符合社會上要求高收入者多納稅的呼聲。將上錶轉換為下圖可能看的更清楚一些:

  

  總之,此次個稅稅率表的調整,既減輕了低收入納稅人群的稅負,又提高了高收入納稅人群的稅負,這種調整是符合我國當前收入分配調節的取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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