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沒有直系親屬,銀行的存款怎麼辦?
這世上,最悲慘的事,就是人死了錢沒花了。
1、人死了以後,如果死者沒有留下遺囑,那麼,死者的財產依法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處理。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死者即被繼承人的遺產按照下列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
(1)首先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2)如果沒有上述繼承人,則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記住這裡沒有孫子輩。就是說,在我國繼承法,爺爺奶奶最疼愛的孫子孫女不是他們遺產的法定繼承人。
3、如果死者連兄弟姐妹也沒有——這個很可能,因為現在都是獨生子女家庭多,沒有兄弟姐妹的人太多了。如果沒有兄弟姐妹,那麼,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反正,銀行存款不能歸銀行。但是,實際上,如果死者的遺產沒有人繼承,那麼,還有誰知道死者在銀行有存款呢?即使知道了,又有誰去管這件事呢?在這種情況下,這存款不歸銀行又歸誰呢?
如有不明,可私信。
(圖片來自網路,特此說明)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人死了,銀行的錢就變成遺產。沒有直系親屬,也就是說法定繼承毀了。假設有遺囑,把存款給小三,那這錢就歸小三所有。假設朋友、同事事先知道銀行卡密碼,又有他的銀行卡在身上,就可以取走了。如果這些假設都不存在。那銀行的存款就歸銀行所有了。
國內和國外通行做法不同。國外通行是把長期未使用的錢轉入一個公共賬戶,然後公示尋找權利人,如果都沒有的話會把這筆錢拿來做公益。而我們國內的通行做法是是列入營業外收入。就當銀行額外收入了。
這筆錢對銀行而言屬於不當得利,不當得利的受害人已經gameover有沒有繼承人,自然沒有人主張這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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