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作品好不好、行不行,到底誰說了算?

我們經常看到兩種情況,一種情況,設計師抱怨客戶不懂設計,固執己見最後不歡而散;另一種情況,設計師對客戶服服帖帖,言聽計從,你說怎麼好,我就怎麼做,變成了無腦的手。

一般來說,設計師在設計表現上,應該有更多的發言權,客戶對設計的銷售力,或許有更多的預判。爭執誰對誰錯不是目的,雙方的目的都要回歸設計為產品品牌和銷售的服務上,讓產品銷得旺、讓品牌深入人心這纔是目的。對!這就是設計師和客戶(甲方)共同認可的、評判設計作品的客觀標準!

這個標準不求全面,因為不是設計評選大賽,但求準確和實效,因為這是設計師和客戶的共鳴點。經過多年的摸索研究,我發現並總結了設計作品好不好,有兩個衡量標準:

1,產品賣點清晰有力;2,品牌形象鮮明喜人。兩者水乳交融,不可分割。

所謂產品好不好,要看消費者需要不需要,在市場上有沒有競爭差異和優勢,這就是賣點。這裡考驗著我們對賣點的提煉和表現。

設計師要提醒、幫助客戶提煉清晰、有銷售力的賣點,並且設法表現在設計中。同時,賣點要值得被信任,要找好信任背書。

所謂品牌棒不棒,要看能不能讓消費者記住,繼而產生偏愛甚至忠誠,這就是品牌形象。為此,我們要提高品牌的辨識度,讓消費者一見傾心,喜愛上這個品牌。

設計師要讓品牌名稱、廣告語、主視覺、產品包裝鮮明、一致,繼而讓消費者對產品和品牌產生喜愛。

非常感謝張正老師對核心內容的斧正

原文請點擊 品牌太極讓品牌設計變簡單

下面我來用一個例證來說明。

註:本案品牌策略:倪飛,品牌設計師:陳澤,插畫師:Nartai

這個方法,我給他起了個名字叫 品牌「太極」

產品賣點清晰有力;品牌形象鮮明喜人。兩者水乳交融,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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