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火案纏訟10年 更一審改判辜仲諒3年6個月

曾讓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一度潛逃日本的紅火案,今(12)日上午更一審宣判出爐,高院歷經4年審理,改依《金融控股法》判辜仲諒3年6個月有期徒刑,內線交易無罪,可上訴。

高院更一審指全案共纏訟10年之久,已逾速審法審理8年的規定,今更一審改判辜3年6月,辜未出庭聆判。

辜仲諒12年前涉以資本額僅1美元的紙上公司「紅火」,利用當時中信金控轉投資兆豐金控計畫,炒作連結兆豐金股價的結構債,不法獲利台幣10億餘元並侵吞其中3億餘元,辜仲諒在一、二審各被重判9年、9年8個月徒刑。

(民視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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