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這樣一個說「不」的女人
文 高一飛責任編輯 魏英傑 劉景 單雪菱  2005-10-31 1:45:17
當地時間10月24日晚,美國黑人民權運動之母———92歲高齡的羅莎·帕克斯女士在底特律的家中安詳辭世。50年前,帕克斯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黑人女裁縫,但這個「小人物」以她不同於他人的行為改變了歷史,正如密西根民主黨人康葉斯說:只有少數人能以他們的行為改變歷史,而帕克斯是其中的一個。因為她有勇氣為自己的信念、面對屈辱說出了別人都沒有敢說的「不」。 這場對話發生在1955年,地點在美國阿拉巴馬州蒙特馬利市的一輛公共汽車上。當時帕克斯只有42歲,她與另外三位黑人同伴一起下班回家,車上很擠,汽車司機要求她與另外三位同伴讓座,沒有人動;後來一位白人乘客要求她們讓座,她的三個同伴讓了,但她還是繼續坐著。然後上來了一位警察,在簡單對話後將其逮捕。當時,整個美國南方在公共汽車、飯店等公共場合仍實行種族隔離制度。按規定,在公共汽車上黑人必須要給白人讓座。當司機要帕克斯讓座時她說「不」;當有人要逮捕她時,她說「你可以這麼做」。 帕克斯被捕事件意外地造成了美國歷史上一場驚天動地的人權運動。帕克斯被捕後,很快被一位黑人領袖保釋了出來。第二天,當地黑人領袖召開會議,在了解到蒙哥馬利市的公共汽車公司嚴重依賴黑人乘客之後,他們決定從12月5日開始抵制所有的公共汽車。發生在1955年冬天的這一事件也讓一個叫做馬丁·路德·金的26歲的黑人牧師成為人權領袖。他領導人們開始了長達381天的抵制公共汽車行動。在這場運動中,蒙哥馬利市5萬黑人團結一致,寧願步行、搭便車、騎自行車甚至騎驢出行,就是不坐公共汽車。經過努力,1956年11月13日,美國最高法院最終裁定蒙哥馬利市的種族隔離做法違反憲法,這場席捲全國的抵制運動終於獲得勝利。 馬丁·路德·金在他1958年的一本書里寫道:帕克斯被逮捕是事件的催化劑而不是直接的原因。事件的原因深藏於長期以來不公正的司法中。其實就在1954年,同樣有一個普通的家庭,通過自己的行為改變了美國的歷史。 琳達·布朗是一個8歲的黑人兒童,正在上三年級,她不得不步行1.5公里去堪薩斯州托皮卡市(Topeka)的黑人小學上學,而她周圍白人朋友們的公立學校卻只離家有7條街遠。托皮卡市的學校體系就是按照不同種族而分開的。按照「隔離但平等」的原則,這種體系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合法的。琳達的父母向聯邦地方法院起訴被駁回。隨後,布朗夫婦同另外一些家庭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 最高法院一致裁定,推翻了1896年普萊西訴佛格森一案包含「隔離但平等」的裁定。因為: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在管轄範圍內,也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護(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第1款),這被認為是美國歷史上意義最重大的裁決。 1963年,馬丁·路德·金在華盛頓,發表了他最出名的演講「我有一個夢想」。當年有25萬多人在場聆聽了演講並進行了電視轉播。那次的遊行是為了爭取工作和權利,時間則是在種族關係緊張的年代。帕克斯和馬丁·路德·金的事迹鼓舞了其他地區,使得民權運動迅速蔓延。在1964年,美國政府通過了著名的《民權法案》,取消了公共場所的種族隔離政策。 1996年,帕克斯被柯林頓授予「總統自由勳章」,以獎勵她為美國人民的生活所做出的傑出貢獻;1999年,美國國會議員、民權領袖及各界代表近千人齊集國會山,將代表美國公民最高榮譽的「國會金質獎章」授予帕克斯,大家一致稱帕克斯為「美國自由精神的典範」。 那輛帕克斯坐過的汽車以49.2萬美元的價格賣給了博物館,2000年11月,帕克斯圖書館和博物館在蒙哥馬利市落成。在博物館中,人們可以看到一輛1955年時候的公共汽車,並聽到帕克斯當年在車上同司機的對話,宛如重新回到了那個波瀾壯闊的年代。 布希總統把她描述成「20世紀一位鼓舞人心的婦女,她把一些特殊的東西帶進了美國的歷史。」是什麼樣的精神呢?底特律黑人市長基爾帕特里克在得知帕克斯逝世後說:「帕克斯女士通過坐著的方式『站』了起來,因為她,我才能站在這裡。」 「沒有想像,人會衰竭,沒有勇氣和激勵,自由與和平的夢想會枯死。」帕克斯是一位「如此寧靜、如此清澈」的弱女子,但即使到了晚年,她仍有堅定的信念:「只要還存在失業、戰爭、犯罪和人與人性的矛盾,我們就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它需要我們一起奮鬥。」是的,50年過去了,帕克斯的夢想還遠遠沒有完成,林肯紀念堂的台階上,馬丁·路德·金《我有一個夢想》的聲音仍然在呼喚: 「朋友們,今天我要對你們說,儘管眼下困難重重,但我依然懷有一個夢。這個夢深深植根於美國夢之中。我夢想有一天,這個國家將會奮起,實現其立國信條的真諦:我們認為有些真理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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