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留學熱」一直持續升溫,出國學習完有一大部分同學選擇了回國發展。隨著祖國日漸強大,飄在世界各地的中國留學生都倍感自豪。護照升值了,免簽的地方增加了,「回國熱」這幾年也是相當trendy。戶口成了「回國熱」的小夥伴關注的焦點。

不管是公派還是自費,只要是出國留學一年以上(滿360天),取得國外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出國前已辦理解除公職手續的留學歸國人員,在學業結束兩年內,可申請在北京等城市落戶,不受出國前戶籍所在地影響,也不受當地外來人員落戶條件所限制。(依據留學人員護照所記錄的出入境時間判斷是否滿360天)

2018年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北京的條件

申請人工作單位必須在留學生服務中心立戶,並提供留學生落戶北京相應指標;

在國內高校畢業後直接出國留學的人員,在國外學成後回國工作的;或者出國前已經辦理解除公職手續的留學回國人員;

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含碩士);

出國留學一年以上(具體參照護照出入境時間,累計境外停留時間要滿360天);

學業結束回國兩年內就業並提出申請。具體時間參照學業、進修、境外工作結束時間、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上的學業結束時間以及護照出入境記錄。學習結束後在國、境外工作者還另需提供國、境外工作證明(包括合同、工資單、稅單或者機構負責人簽字的工作證明等);

在京用人單位已經依法與留學回國人員建立勞動人事關係,簽訂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留學回國人員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繳納社會保險費。

2018留學生落戶北京個人所需準備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申請辦理在京就業、落戶手續材料目錄》;

《在京用人單位申請就業落戶預約單》;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複印件(驗原件);

碩士以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所有護照、簽證及出入境記錄複印件;

《單位接收函(需落戶)》(蓋章原件)及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複印件(加蓋單位章、A4紙複印),公立大專院校及在京國家科研單位不需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複印件;

單位公函和聘用(勞動)合同;

社保局出具的單位已為所聘非事業編製留學人員繳納最近3個月以上(含)社會保險的證明原件);

由用人單位或在用人單位委託的在京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檔案保管證明》原件;

戶口本複印件或者是戶籍證明的複印件。

2018留學生落戶北京辦理流程

(*申請在京落戶的非京籍留學回國人員請將申請材料交由聘用單位統一辦理,留學服務中心不受理個人申請。)

1. 學歷認證

所有的落戶申請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學歷認證。

2. 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人事關係

請參照2017年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北京的條件第六條

3. 在京單位備案

所需材料可參照:cscse.edu.cn/publish/po

4. 檔案轉移

這一步稍麻煩,若是出國前已經將檔案轉移到留服的同學就不用擔心了;若是回國後不知道自己的檔案在哪兒的同學,可以回想一下出國前最後一個就讀院校或是就業單位。找到存檔地點後,準備材料去留服開具調檔通知單。具體的清單,可以查詢留服中心網站。遞交材料的時候,留服會查驗原件,收取複印件。

5. 個人註冊、單位預約

也就是到留服中心網站上進行註冊;同時單位在系統中預約遞交材料的時間。

6. 遞交材料

材料要求可參照:cscse.edu.cn/publish/po

7. 領取結果

審核周期:碩士至少需要3個月左右;博士至少需要1個月左右。

8. 領取《就業報到證》和《落戶介紹信》

赴公安部門辦理戶口轉移手續時,可能需交納服務費200元,請大家提前備好。

辦理機構: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管理審核

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受理

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請單位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制事務所以及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註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信譽良好,並在本市依法納稅、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非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其上級法人註冊資金應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來滬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碩士畢業生參照「211」高校畢業生執行),並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並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於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的人員。

符合廣州市戶口准入條件的以下人員:

在國(境)外獲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並在廣州市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

備註:如留學人員需隨遷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廣州市留學人員優惠資格證》辦理。

入戶年齡要求:

(1)在國(境)外取得學士學位的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

(2)在國(境)外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

(3)在國(境)外取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

社保要求:

按規定需參加廣州市社會保險的申報人須在申辦前在本市引進單位辦理五險一金登記,並連續參保6個月以上。

申請時間:

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申請流程:

(1)申報人在留學人員信息系統(hrssgz.gov.cn/vsgzhr/Lo)註冊,提交回國人員戶口轉入申請;

(2)申報人到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遞交紙質材料(網上提交申請後請直接到現場遞交材料);

(3)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審核;

(4)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5)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廣州市入戶人員信息卡》;

(6)申報人到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領取《廣州入戶人員信息卡》及其它入戶材料;申報人持全部入戶材料到公安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所需材料:

(1)提供《留學人員人才引進登記表》1份(表格須雙面列印,否則不予受理)

(2)提供《廣州市留學人員歸國工作審批表》原件一式兩份(「接收單位意見欄」需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表格須雙面列印,否則不予受理);

(3)提供國(境)外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各1份,查驗原件;

(4)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首頁、本人頁複印件各1份,查驗原件(戶口已註銷者,須由入戶地地級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辦理戶口通知》,並提供《留學人員戶口註銷證明》;

(5)提供在穗擬入戶地址戶口簿首頁或本人房產證或《廣州市不動產登記查冊表》,複印件1份,查驗原件;

1) 如掛靠街道公共集體戶者,請先徵詢擬掛靠街道辦事處意見後,填寫《落戶公共集體戶申請書》1份;

2) 如需掛靠工作單位集體戶者,須提供經工作單位蓋章簽字的《同意遷入證明書》;

3) 如需掛靠非直系親屬或朋友戶口者,建議先向擬掛靠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徵詢掛靠意見後再到我中心遞交材料。

(6)提供本市引進單位近三個月內開具的工作證明原件1份;

(7)提供與本市引進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複印件一份,查驗原件;

(8)申報人視不同情況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已婚者提供結婚證複印件1份,查驗原件;

2) 引進單位與參保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關代理協議或證明(不能轉委託或再委託)。代繳單位須具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或勞務派遣許可資質;

3) 如需隨遷家屬者,提供《廣州市留學人員優惠資格證》、隨遷家屬居民身份證、戶口薄首頁及本人頁、學歷證書複印件各1份,需隨遷子女者須提供子女出生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複印件1份,查驗原件。

附註:

1. 辦理入戶手續期間,申報人及隨遷配偶的人事檔案須掛靠在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2. 請自備複印件,中心不提供複印服務;

3. 如需代辦,請代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親筆簽名的委託書(模版見附件)及申請業務的所需材料前來辦理。

辦理流程:

(1)學歷認證

第一步:網上註冊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註冊網址:

renzheng.cscse.edu.cn

港澳台學歷學位認證註冊網址:

renzheng.cscse.edu.cn

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renzheng.cscse.edu.cn

第二步: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龍華分部遞交申請材料。

第三步:查詢進度:登陸註冊帳戶,查詢進度及是否需要補充材料。

第四步:領取結果:認證完成後,認證結果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直接郵寄給申請人。

資格審定:

根據申請條件分為:

攻讀學位並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

訪問學者或博士後

屬攻讀學位並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者,全程網上辦理,無需到窗口遞交材料,此類人員只需進入深圳市留學人員資格審定業務申報系統,未註冊人員按提示註冊個人信息,已在該系統註冊的人員,在登錄頁面輸入相應賬號、密碼後登錄,按系統提示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效證件掃描件,待我局工作人員網上受理審批通過後,即可自行列印證明。(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辦結)

屬訪問學者或博士後人員,登錄深圳市留學人員資格審定業務申報系統,註冊申報後,列印《留學人員資格審定表》,並按辦事指南備齊材料到窗口遞交紙質材料進行受理,待審批通過後,即可自行列印證明。(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辦結)

辦理入戶

個人直接申辦

申請人登錄申報系統,進入申報界面選擇個人直接辦理方式,點擊新增,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後,上報至市、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資源部門。

註:如屬深戶或本人有以下擬入戶地選擇,可以此方式申辦。

①配偶家庭戶

②本人或親友的房產立戶、掛靠親友家庭戶

③本人單位集體戶或配偶單位集體戶

個人通過用人單位申辦

申請人登錄申報系統,進入申報界面選擇單位辦理方式,點擊新增,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後,上報至用人單位預核,或者由用人單位直接登錄系統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後提交到市、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資源部門。

個人委託代理機構申辦:

申請人登錄申報系統,進入申報界面選擇委託代理機構辦理方式,點擊新增,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後,上報至相關代理機構預核;或者由代理機構直接登錄系統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後提交到市、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資源部門。

註:申請人如無擬入戶地,需選擇該方式申請。

擬引進入戶人員本人、用人單位和代理機構須認真校核已申報信息,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辦理留學人員引進業務的,責任由本人、單位和代理機構承擔。

經審批通過的人員,由申請人或呈報單位按約定方式到所呈報的轄區業務受理窗口領取《留學人員報到行政介紹信》、《留學人員入戶行政介紹信》(非深戶辦理入戶人員)、《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非深戶辦理入戶人員)。

溫馨提示:

根據公安局辦理戶籍的有關規定:擬入戶人員按以下先後順序依次選擇擬入戶地:

①配偶家庭戶

②本人或親友的房產立戶、掛靠親友家庭戶

③本人單位集體戶或者配偶單位集體戶

④代理機構集體戶。

為避免錯誤選擇上述擬入戶地,造成引進後無法在深圳市公安部門落戶的情況,請事先向擬入戶地派出所確認是否符合落戶的條件。

申請人憑《留學人員入戶行政介紹信》、《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到深圳市擬入戶地公安分局領取《戶籍准予遷入證明》並回原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如屬原籍戶口已註銷的,則由我市擬入戶地公安分局在《留學人員入戶行政介紹信》背面加蓋公章,不需辦理《戶籍准予遷入證明》及遷戶手續。

如需辦理幹部人事檔案商調或建檔的留學人員,可憑《留學人員報到行政介紹信》到市、區人才引進業務檔案託管機構辦理人事檔案相關手續;有檔案保管權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辦理調檔、建檔手續。

註:取得《深圳市入戶指標卡》後,需在《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備註入戶時間內辦理入戶手續。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辦結。

除此之外,雖然360小編幫大家整理了以上,但是具體的要求和細則,還是要自己好好查清楚!事關重要,千萬別偷懶,如果網上的信息看的懵,務必要親自打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電話詳細諮詢清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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