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求情指自己事後無隱瞞自己一度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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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去年初電召非法客貨車由九龍灣前往馬鞍山,詎料「下一站黃泉」,司機左轉出公路失控撞上電錶箱,導致死者被拋出車外斃命。司機今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和非法載客取酬等罪,本月30日判刑,法官揚言被告必然會被判囚。

29歲被告鄭偉立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非法載客取酬和沒有第三者保險使用汽車三罪。控方提到,由於死者當時沒有貨物在身,不乎客貨車載客定義,故非法載客取酬罪指控成立,他過往亦曾有2項交通違規紀錄,死者丈夫和父母知悉女兒死訊後,一度患上抑鬱症,須定期看醫生和吃藥。被告求情指自己僅想賺錢才開始gogovan服務,而他事後沒有隱瞞自己犯案時一度超速駕駛。

案發去年1月4日晚上,被告接載女死者謝秀君由九龍灣南豐商業中心前往馬鞍山,死者是唯一乘客。當客貨車駛至龍翔道左轉入斧山道支道時,失控剷上右邊行人路,撞倒一個石屎電錶箱導致右邊趟門損毀脫落,並將死者拋出車外,而司機被困車廂內。事件由途人報警,死者同日送院證實不治。被告警誡下承認他僅第三天以GoGoVan司機身分工作,當時並沒有檢查死者有否佩戴安全帶,經調查後貨車失控原因為司機太遲扭軑和過度扭軑,儘管被告須要為左轉預備前有路牌和電子導航提醒,但他最後一刻才急速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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