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國中女學生施打子宮頸癌二價疫苗後全身疼痛,衛福部雖認定她有幼兒型多發性關節炎,身體反應與疫苗無關,但因有醫師認為疑似疫苗接種後遺症,她父親對衛福部提起行政訴訟並求償一百廿萬元。

這是國內首宗子宮頸癌疫苗疑似受害家屬控告公部門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開庭,女學生戴著口罩由父親攙扶到庭旁聽。女學生父親說,並非提倡不要打疫苗,是提醒政府「發生問題時,協助個案與家屬的人在哪?」希望政府正視。

這名十六歲女生,前年就讀國二接種公費疫苗後全身疼痛,經醫師診斷書為多發性關節炎,並寫下「疑似疫苗接種後遺症」,後來經血液檢查、風濕免疫科會診,被診斷罹患「幼兒型多發性關節炎」。

女學生的父親向衛福部申請救濟,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給予三萬元醫療費補助,但判定與疫苗無關;理由包括「施打第二劑才產生不良反應,打第一劑時並未出現」、「二價雖標註可能引發肌痛跟關節痛,但沒有產生『多處關節痛』的相關文獻。」

女學生父親指出,二○一六年九月卅日,女兒於學校施打第二劑後,隔日反應「左手臂上側痠痛」,隨後在學校因身體不適跌倒,健康中心護理師建議帶往大醫院檢查。第一位看診的小兒科醫師診斷為「疑似疫苗接種後遺症」。

他說,女兒每天都哭著說「身體疼痛」,發病處布滿全身,他以人體圖一筆一筆記下部位,「我只希望她身體恢復健康,期盼有人可以協助我們全家,而非孤軍奮戰。」

他表示,女兒喫了一年多止痛藥,有天牙醫師說「都惡化到要根管治療,怎麼她還不痛?」擔憂藥物會讓女兒延誤病情,國三會考當天也喫了止痛藥去考場,深怕「考一半發作時手腕沒辦法動。」

他強調,施打前學校只發一張同意書,未事先解釋施打與否之優缺點;他並非反對施打,家裡其他孩子打了也沒出事,只是希望可以詳細說明還有「抹片檢查」這個選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上午開庭,女學生律師方文獻主張,兩位醫師鑑定後一說是過敏性體質,另一說是幼發性關節炎,都說與疫苗無關,鑑定意見相斥,因此不可採。

衛福部委任律師高振格辯稱,應先釐清的女孩是「關節痛」還是「關節炎」;前者是症狀、感受,後者是疾病。他表示,兩種有區隔,不能混為一談,對方把兩者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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