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位讀者發來求助信:“我和女朋友3年的感情,終結在情人節那天,我一直念念不忘,但我倆誰都沒有開口說複合,期間也沒再聯繫。分手後的第56天,女朋友突然打電話告訴我:你不必冷淡,我從未想過糾纏!——你說我該放下嗎?”

  Q:你們大家怎麼看?

  01 、我今年25歲,大學本科畢業。我覺得沒必要複合,該放下的就撒手吧。就拿我來說,我們相識5個月,最後是冷暴力分手,他僅僅只說過喜歡我,並沒說愛過我,最後才反應過來,我愛的只是我當時奮不顧身愛他的自己,被自己感動了而已,也許現在僅存的只有喜歡和不甘心!漸漸的我放下了,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好好工作,爲未來打基礎。

  02、我是90後妹子,和我自己的經歷差不多,唯一是自己糾纏了那麼長時間,心疼那時的自己!其實愛別人的時候也留一份愛給自己,這樣纔對得起自己!所有的話,如同我內心的感受,我們也曾真愛過,也心無比痛過,此時也說不清心忘記你那裏。分手只是一個結果,你忘記了把我的心還給我。

  03、我是95後女孩,戀愛一年十分痛苦,分手的那天,我落淚了!我知道再苦苦糾纏下去,終究是徒勞的。人家只是愛昧了一場,自己卻很走心,居然陷得這麼深,最後無法自拔。都怪自己遇人不淑吧,相信我定會找到一個真心對我好的人!

  ~~~THE END~~~

  分手後你會糾纏對方嗎?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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