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報告發現警務處處理帳目有混亂。

審計署昨日發表報告,檢視警務處的採購程序,發現警方在○九年推行第三代通訊系統時,出現四億多元的合約餘款,卻未有向政府交代;又自○一年起,擅自保留採購警察特別用途車輛未用餘額約二千九百萬元,經審計署揭發後,上月才交還庫房。報告又指,警務處耗資近三百萬元,購置近四千對野戰皮靴,最終因長期存放,還得花費約二百萬元作修補。

警換通訊系統,逾四億餘款無交代。資料圖片

報告指,警務處早年獲立法會財委會批出近九億五千萬元,推行第三代通訊系統。但審計署發現,警務處期後批出的兩份合約投標價遠低於預期的八億多元,兩份合約於二○○九年完結時,未用餘額為四億多元。警務處表示,由於在第三代通訊系統的項目範疇下,仍有需要進行的活動,因此當年未有向財庫局交代該筆未用餘額。

報告又指,警務處曾自行把以上撥款餘款,用於第三代通訊系統推出後的擴展和提升工作,總開支近三億元,包括三項造價超過一億元的提升系統工作項目。審計署提醒,財委會的撥款旨在用於更換第三代通訊系統,不等同整體批准系統推出後約十年間的擴展和提升工作,指出警方應事先徵詢財庫局意見。

審計署查核警方帳目發現有混亂。

除了未有匯報過億餘款,審計署又發現警方未有交還款項。報告指,警方由二○一○至一一年度始,把用以採購警察特別用途車輛款額轉撥至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存款帳戶,截至今年三月,未用餘額有約二千九百多萬元。報告指,基金曾兩度告知警方帳戶有餘額,但警方自行決定保留餘額,以供日後資金短缺時採購車輛。經審計署今年向財庫局查詢,確認未用餘額應按照《財務及會計規例》退還政府後,警方上月才發還款項。

報告又揭發警方「大花筒」,指出警務處物料統籌科早年接獲職員投訴,指出部分野戰皮靴的橡膠鞋底容易鬆脫。經調查後發現,有問題的皮靴於○九及一○年間生產,由於存放過久,以至黏合劑老化。最終警務處須修補近四千對皮靴,總費用為二百萬元。審計署指出,記錄顯示警務處未有採用先入先出的庫存管理方法,認為處方需要改善庫存管理。

審計署亦發現,警方在一百九十宗採購之中,有一成七涉及在十二個月內重複採購十三項物品,包括跑鞋、恤衫、酒精檢查裝置使用的吹嘴等;亦曾於一五至一七年間,分四批採購新引進的隨身攝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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