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0 03:0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長年旅居美國69歲已婚男親小39歲美女嘴被控性騷,他堅持美式吻臉頰是禮儀,只是女方驚慌動了一下,才「誤觸」嘴唇;律師鄭伊鈞認為,印證女方沒有心理準備,在沒有認知情況下被吻,畢竟嘴唇、臉頰都是女性敏感部位,男女都應有理解、認知與意願,才好進行想要的見面禮儀。

鄭伊鈞表示,各國禮儀、文化確實有所差異,但都應尊重當地國的國情與風俗,但最重要的,還是要尊重彼此意願,讓雙方都有相同認知,否則可能會被質疑趁機揩油、吃豆腐。

該案承審法官陳力揚認為,親吻道別並非我國一般正常社交禮儀,臉頰也非任何人得隨意碰觸的身體部分,如未經本人同意加以親吻,特別是由異性為親吻,讓人感到被冒犯或嫌惡感時,就已涉及性騷擾範疇,陳男雖旅居美國多年,但仍為我國籍人士,況且曾在台就讀高中,1991年曾回台住了8年,退休後搬回台灣居住。

法界認為,突如其來的擁抱並親吻嘴唇,若令對方感到不舒服,甚至造成心理陰影,就是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的行為,性騷擾與親密禮儀間,仍然有別也需有別!

  • 老男強吻扯美式禮儀,法界認為禮儀與性騷有別。(示意圖)

    老男強吻扯美式禮儀,法界認為禮儀與性騷有別。(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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