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上半年勞工團體辦理勞工在職進修計畫招訓簡章
103年度勞工團體辦理勞工在職進修計畫招訓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
新北市美姿禮儀造型職業工會 |
課程名稱 |
美膚彩妝實務班第02期 |
報名/上課地點 |
報名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40巷2號 新北市美姿禮儀造型職業工會 上課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78號二樓之1 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 |
報名方式 |
採網路報名 課程代號:60269 1.請先至臺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報名 |
訓練目標 |
緣由:1.期望受訓學員能及早勝任相關美妝護膚服務的需求,使學員競爭力能夠加以提昇。 2.期許學員了解美膚彩妝職場技能應用實務.了解美膚彩妝產業與保養產品之基本常識、 基本概念、能結合時尚流行創意美學之應用.訓練課程結束後,學員的技能應該有所提升,並可以在每年國家美容專業證照考照中,達到60分以上的成績。訓練課程結束回到工作崗位時,學員職場上更有自信心,並在工作上有進一步的專業進修及業務轉型方向。 學科:幫助從事美膚彩妝工作者,增進相關知能。 技能:提供從事美膚彩妝工作者,提升專業長才之技能。 品德:培養學員的精神道德教育,使在習得專業技能同時亦能培養良好職業道德及正確工作態度 與服務熱忱。 |
課程內容大綱 |
103/03/01(星期六)09:00~12:00(3小時)開訓典禮.相見歡.理事長致詞.學習計劃說明 (任課老師:陳芳慈老師) 103/03/01(星期六)13:00~17:00(4小時)衛生技能-化妝品辨識.衛生洗手.工具消毒法 (任課老師:陳芳慈老師) 103/03/08(星期六)09:00~12:00(3小時)護膚流程說明 (任課老師:蔡佩瑾老師) 103/03/08(星期六)13:00~17:00(4小時)護膚技能手技-重點卸妝.全臉清潔示範練習 (任課老師:蔡佩瑾老師) 103/03/15(星期六)09:00~12:00(3小時)護膚技能手技-全臉按摩示範練習 (任課老師:蔡佩瑾老師) 103/03/15(星期六)13:00~17:00(4小時)護膚技能手技-敷面示範練習.護膚善後工作 (任課老師:蔡佩瑾老師) 103/03/22(星期六)09:00~12:00(3小時)護膚總複習 (任課老師:陳芳慈老師) 103/03/22(星期六)13:00~17:00(4小時)護膚測驗 (任課老師:陳芳慈老師) 103/03/29(星期六)09:00~12:00(3小時)外出妝示範練習 (任課老師:陳芳慈老師) 103/03/29(星期六)13:00~17:00(4小時)職業婦女妝示範練習 (任課老師:陳芳慈老師) 103/04/12(星期六)09:00~12:00(3小時)日宴妝示範練習 (任課老師:陳芳慈老師) 103/04/12(星期六)13:00~17:00(4小時)晚宴妝示範練習 (任課老師:陳芳慈老師) 103/04/19(星期六)09:00~12:00(3小時)化妝總復習 (任課老師:陳芳慈老師) 103/04/19(星期六)13:00~17:00(4小時)化妝測驗 (任課老師:陳芳慈老師) 103/04/26(星期六)09:00~12:00(3小時)護膚成果測驗 (任課老師:蔡佩瑾老師) 103/04/26(星期六)13:00~17:00(4小時)彩妝成果測驗暨結訓典禮 (任課老師:蔡佩瑾老師) |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
學歷:國中(含)以上 資格條件: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份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知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的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賣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
依線上報名順序審核資格,符合者通知並於七天內繳交齊全相關證明文件及訓練費用者,依序錄訓。超過七天未繳交齊全相關證明文件及訓練費用者視同放棄,由侯補者遞補。 |
招訓人數 |
20人 |
報名起迄日期 |
103年02月01日至103年02月26日 |
預定上課時間 |
103年03月01日(星期六)至103年04月26日(星期六) |
授課師資 |
陳芳慈 專科 中華民國指甲彩繪美容職業工會聯合會理事 新竹縣指甲彩繪美容職業工會理事 2012年台灣TNA國際盃美甲技能競賽評審 2011年台灣TNA國際盃美甲技能競賽評審 2010年台灣NBAPU國際競賽評審長 2009年美甲美型靓風格網路彩繪活動評審 2009年台灣NBAPU國際競賽監察 蔡佩瑾 大學 歷屆亞洲太平洋盃理燙髮美容交流競賽 評審長 歷屆中華民國亞洲髮型化妝大賽選手選拔賽 評審長 國際美容美髮大賽 評審長 歷屆中華民國全國盃髮型美容競賽 評審長 歷屆台中市長盃美容美髮技藝競賽 評審長 台北縣第一屆縣長盃美容美髮邀請賽 美容監察長。 |
費用 |
實際參訓費用$11370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9096, 參訓學員自行負擔$2274)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
退費辦法 |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者,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
說明事項 |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075)及職災續保(076)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
聯絡電話:(02)29597509 聯絡人:林裕欣 傳真:(02)89510442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北區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2-89956399分機1369陳先生/小姐 http://www.nvtc.gov.tw/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傳真:02-89956378 |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