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花溪分局民警馬金濤被害一案,做出一審判決:

  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盧起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錢作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杜如鬆有期徒刑九年。

  當天上午9時30分,三名被告人被押解到庭,庭審正式開始。

  盧起興交代,作案時,3人分別握有3把弩箭,還有摺疊刀和電擊棍。錢作爲則在法庭上稱,作案時,盧起興和杜如鬆都拿了弩箭,他自己沒拿兇器,由於當時室內斷電,非常黑,他只拿了電筒。

  被告人盧起興

  被告人錢作爲

  被告人杜如鬆

  檢方認爲,所有物證和證言都證明,案發當時是盧起興持弩箭刺殺了民警馬金濤。

  本案審理了5個多小時,法庭休庭合議40分鐘後作出上述判決。幾十家媒體記者、馬金濤同事及上百位旁聽市民參加了旁聽。

  事件回顧:

  2018年12月20日下午,貴陽市公安局花溪分局貴築派出所民警馬金濤在抓捕涉毒犯罪嫌疑人盧起興、錢作爲、杜如鬆時,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用利器刺傷,後經搶救無效,於當晚壯烈犧牲。公安機關立即成立專案組,並於12月21日凌晨將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

  案發次日,貴陽市人民檢察院、雲巖區人民檢察院迅速組織業務骨幹同步提前介入民警馬金濤被刺傷致死案,並緊跟案情。在案件定性、證據完善等方面,引導公安機關依法全面及時收集、固定證據,保障偵查活動的合法性。12月29日上午,貴陽市公安局雲巖分局以盧起興、錢作爲、杜如鬆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請雲巖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都市新聞

  記者 王劍 邱凌峯

  編輯 皮亞丹

  編審 廖波 石雲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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