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續訊。

前年10間裝修承辦商獲房署指派為觀塘安達邨一期之租户提供裝修服務時涉嫌「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續訊。房屋署助理事務經理被懷疑未有向各承辦商詳述何謂「分餅仔」,安達邨物業管理公司不排除邨內有非指定承辦商進行兜售而未獲發現,又指部分承辦商曾因清理裝修廢料問題而有劇烈爭執。

陳家廉下午繼續作供。

房屋署助理事務經理蔡堅永(譯音)庭上表示涉案中在「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上的公司均有出席2015年8月20日由房署舉辦、有關獲政府指派承辦商職業操守的簡介會。蔡同意該簡介會曾提及「承辦商不得『分餅仔』」,但承認沒澄清「分餅仔」之含義。

獲屋署外判負責管理安達邨的物業管理公司,嘉怡物業管理公司經理陳家廉庭上接受各答辯方代表律師盤問時稱,自己在屋邨新入伙時負責俊達樓、愛達樓及誠達樓以及隣近之公衆地方監督管理工作,又指「邨中發生嘅所有嘢都要管」。陳稱若發現「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以外的公司邨內推銷,保安會驅趕他們,但陳坦言「只係推銷嘅時候(才驅趕)」言下之意為其他公司仍能進入邨內。

陳承認前年屋邨新入伙時聘請「義合清潔公司」負責邨內公共空間、地下垃圾房的清潔工作。雖義合的工作範圍不包括每層樓的電梯大堂,但該公司職員會自發將原應由各承辦商搬離大廈、在各層電梯大堂的裝修廢物清理,又承認義合和部分裝修承辦商曾因垃圾傾倒問題發生爭執,並需報警求助。

審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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