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美國一體化 20154月推eTA


加拿大計劃跟隨美國,20154月起全面實施電子旅行認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簡稱eTA)計劃,除美國人以外,目前可免簽證進

入加國的所有外國人,須先上網申請eTA,才能入境加國。獲批eTA,可

5年內有效多次入境加拿大。按此規定,包括香港、台灣旅客或轉機人

士都將受影響。持中國護照或已持有臨時居留簽證(TRV)的人士,則不

適用上述規定。


據《加拿大憲報》(Canada Gazette)周五刊登eTA的內容指出,加美兩

國去年12月簽署《邊境保安協議》(Canada-US perimeter security pact

,為履行雙方共享出入境紀錄的承諾,加國將修改《移民及難民保護法》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簡稱IRPA)規定,繼美國2008

年實施電子旅行認證(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簡稱

ESTA之後,加國也推出eTA計劃,預先篩檢免簽證的外國人,在他們抵

達北美之前,可先識別訪客有無威脅存在。

 

未來45諮詢民意

聯邦政府會在未來45天,向全國公眾諮詢有關推出eTA計劃的意見。由於

加拿大公民目前赴美可免申請ESTA,未來美國公民也將可免除申請eTA

目前豁免申請臨時居留簽證的所有外國人,從20154月起,在搭乘飛機

入境加國前,須事先在原居地申請eTA。為提高效率,將強制外國人必須

過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CIC)網站申請eTA,輸入指定個人

資料Biographic)、護照、個人背景等,這與申請TRV內容一致。為著

確定申請人並非「不得入境」(inadmissible)人士,電子系統將執行檢

查,包括風險評估及移民部數據庫驗證。

《加拿大憲報》又說,目前可豁免申請的TRV入境人士,包括航空公司

成員、過境者、外國人赴美參觀後再進入加國人士,未來也可能要先申

eTA內容還指出,eTA系統一旦實施,可在幾分鐘內立即確認旅客是

可取得入境資格。如果未獲授權許可,申請個案將轉由移民官作最終決定

。此外,外國人提交申請須支付成本費。獲批eTA,可在5年內有效多次入

境加國。聯邦移民部發言人納杜(Johanne Nadeau)通過電郵,回答《

星島日報》記者提問時表示,美國及澳洲目前都已經實施電子旅行認證措

施,證明除可加速通關,也可確保加國移民系統安全。至於申請eTA的費

,將參照美、澳等國,確保費用低廉。公眾也可電郵表達意見

《加拿大憲報》指出,在周五刊登通告45天內,公眾可致電613-954-6243

或傳真613-952-9187,或電郵移民部官員[email protected],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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