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停不了

已故船王包玉剛胞弟包玉星的長子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出售由他和胞弟共同持有的南區壽山村道豪宅。

壽山村道28號駿園獨立屋附近環境。資料圖片

原告人依次為Wong Arlene Bei Ling、包玉星長子包綸國及Pao Ting Shou Fun的遺產管理人,被告人則依次為包玉星次子包靜國、三子包緯國及Pao George Jei-Kwok。

原告人要求法庭下令按照《分劃條例》第6條,在不劃分土地下出售南區壽山村道28號駿園C座的大宅,並其中的車位和花園。

包玉星的遺產管理人匯豐信託(香港)有限公司,曾於2011年入稟向包綸國追討包玉星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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