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計劃生育家庭的福利來了!

  近日,江西省衛計委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計劃生育獎勵對象資格確認及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計劃生育家庭可申報享受“三金”獎勵!

  今天,小編從江西省衛計委獲悉,省衛計委近日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計劃生育獎勵和扶助對象資格確認及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在4月20日前,完成計劃生育“三金”獎勵及扶助申報,讓廣大計劃生育家庭得到更多的實惠。

  那麼大家關心的問題來了!計劃生育“三金”政策,哪些家庭和個人可以享受?

  計劃生育“三金”是指: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三類資金補助和發放。

  一、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發放條件

  (一)本人爲農村居民戶口或界定爲農村居民戶口,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或現存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8週歲(藏區男性、女性爲年滿55週歲)。

  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發放條件

  江西省戶籍人口中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

  (一)應在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女方須年滿49週歲。

  (二)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三)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鑑定爲殘疾(傷殘達到三級以上)。

  三、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發放條件

  夫妻只生育一個未滿18週歲的子女或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週歲的子女,自願不再生育。

  工 作 流 程

  省衛計委要求,各地啓動2018年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計劃生育特別扶助(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及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人員特別扶助制度)、計劃生育陽光助學制度和計劃生育絕育術獎勵制度等扶助對象的資格確認工作。通知要求,對象資格認定標準既不虛報也不漏報、錯報,確保符合條件的對象都能享受到國家和省級計劃生育利益導向獎勵及扶助政策。

  另悉,4月20日前,我省要完成計劃生育“三金”獎勵報送。其中明確,要將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49週歲以上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對象個案信息,錄入江西省計劃生育利益導向信息系統中的“國家獎扶管理”、“國家特扶管理”子系統中;將40-48週歲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特別扶助、陽光助學、絕育獎對象個案信息錄入江西省計劃生育利益導向信息系統中的“省級利導管理”子系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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