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會有這樣一個疑問:雖說不能吃肉喝酒,但密宗不是要求要把酒肉看作甘露,作爲誓言物來接受嗎?當然是要接受的,但關鍵是怎麼接受。比如,有一種劇毒的藥物,普通人吃下去肯定要死,而修行人不靠其他的方法只通過修行的能力,吃了不但不死,而且不受任何影響。如果修行有這樣的能力,則任何的酒、肉、茶對他都是一樣的,而一般人是絕不允許這樣做的。在密宗裏,普通人可以用觀想的方法接受誓言物,不能真正地吃肉喝酒。

  會供時不是有酒有肉嗎?這時該怎麼做呢?

  如果這時我們完全拒絕,當然會犯根本戒。但是,我們可以只吃像蒼蠅腿那麼大的一點點肉。從世俗來說,這根本不叫吃肉;從密宗來講,這不是拒絕誓言物。而對於酒,只需用無名指沾一點塗到脣邊就可以了。這樣做,一不犯密乘戒,二不犯菩薩戒和別解脫戒,三個戒都不犯。

  如果會供時給你一大塊肉,那麼你只要蒼蠅腿那麼大的一點兒,其他的還回去;如果在手裏倒了很多酒(當然首先告訴他們不要倒那麼多),只用手指頭沾一點點塗到脣邊,其他自行處理。絕對不允許一塊塊地吃肉,一口口地喝酒。

  節選自:《慧燈之光》第一冊《素食的意義》,作者:慈誠羅珠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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