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長涂醒哲(左)及工務處長李建賢,因採購LED路燈案屢受議員質詢有弊端,兩人多次強調無不法。(廖素慧攝)

中國時報【廖素慧╱嘉市報導】

嘉義市政府更換全市路燈為LED路燈,斥資3億元採購3萬盞LED燈設施,備受議員質疑有違反採購法之虞,議會14日通過提案將LED採購案移送檢調偵辦。市長涂醒哲回應表示,市府買的是廠商保證照亮10年的服務。

議員黃國村提案,有13位議員附議通過「嘉義市政府辦理全市路燈換裝LED燈,涉有違採購法規定,並有瀆職及官商勾結、圖利廠商之虞,建請函送檢調偵辦」提案。

黃國村指出,市府分2批採購3萬盞LED燈,預算總金額3億元,本可1次公開招標,以降低單價,且無後續擴充項目,市府卻分批採購,第2批採購金額1.7億元,已逾原契約1.3億元,此舉應不符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及第7款規定,但市府卻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與原得標廠商協議,辦理後續擴充,有違反採購法、涉瀆職、官商勾結與圖利廠商之嫌。

涂醒哲表示,市府以「購買服務的創新採購模式」辦理LED路燈採購案,廠商保證照亮10年,接獲報修通知,4小時到場、1天內完修,依市府估算每盞燈約換2.1次,則1盞燈單價約4000餘元,全國最低價。

工務處長李建賢說,LED燈採購案有5家廠商投標,得標廠商的條件最利民,且經本府政風單位專案調查結果並無非法情事,辦理過程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絕無不法行為,全案106年10月27日完工,實際汰換全市約2萬8000盞路燈,每年節省電費約2700餘萬元。

議會也通過黃國村另一項提案,為「嘉義市政府辦理2010台灣燈會民間捐獻以代收代付之款項,疑似重複核銷,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主計處長房銘輝表示,2010台灣燈會活動,中央補助6000萬元、市府編列7000萬元共1.3億元,總支出1億281萬餘元,經審計室查核未發現異樣,民間捐獻屬代收代付專戶,款項來源包括企業贊助647萬3000元、小額捐款19萬7700元、行政院新聞局50萬元,共717萬1100元,支出693萬5902元,剩餘款23萬5198元,帳目市府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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